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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樟樹市被判刑3年半的毒販黃小春,沒被送進監獄而繼續留在看守所服刑,並在看守所裏隨意使用手機,平時跟民警打個招呼,就可以自由出入看守所。他利用手機、電腦,在看守所裏編織了一張販毒網,聯繫買家,遙控指揮運毒、販毒、收錢,將看守所變成了自己的販毒“指揮中心”。隨着這個販毒網絡的搗毀,成就此販毒網絡的看守所所長等5名民警也浮出水面。
記者日前獲悉,2015年4月28日,這5名民警被宣告玩忽職守罪名成立。此前一年,黃小春則因販賣毒品罪、非法買賣槍支彈藥罪、脫逃罪被宜春中院判處死刑。
服刑犯違規留所埋下禍根
如果樟樹市看守所能按照規定行事,將仍有一年多餘刑的黃小春送到監獄,可能後面的故事都不會發生。
因涉嫌販賣毒品,黃小春在2010年2月24日被公安機關抓獲,當年12月7日,他因犯販毒罪被樟樹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判決之前,黃小春一直被關押在樟樹市看守所。
江西省公安廳印發的《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管理工作規定》規定,餘刑一年以上,犯販毒等嚴重暴力犯罪的罪犯不得留所服刑。按照這個規定,黃小春應該被移送到監獄繼續服刑。然而,黃小春在接到判決執行通知書後,向樟樹市看守所拘役所所長(與看守所合所辦公,相當於看守所副所長)陳小桃提出留所申請,由陳提交看守所討論。在所務會上,陳小桃說黃小春是他親戚,希望大家關照,讓黃小春留所服刑,經過討論後,時任樟樹市看守所所長的聶秋根同意留所,並幫助黃小春辦理留所服刑的審批手續。
看守所民警杜某某明知黃小春不符合留所服刑條件,礙於陳小桃說是親戚,不但沒有提出反對意見,還製作審批材料幫其留所服刑。2011年1月,黃小春如願留所服刑,“禍根”由此埋下。
能自由出入還可用手機
成功留所後,黃小春委託陳小桃宴請全所幹警吃飯,目的是希望多多關照他。
在看守所留所服刑一段時間後,黃小春爲了調到監管較爲寬鬆的門市部做事,送了1萬元給看守所指導員徐菊保。“錢是會見時外面人給帶進來的,從2011年6月至2012年5月在門市部做事,並開始有手機,是看守所門口的報亭老闆幫我買的,看到過我使用手機的民警有徐菊保、杜某某、黃某甲。”黃小春如此供述。
此外,黃小春供述:“只要看守所周邊有點事,我跟民警打個招呼就可出去辦理,如經常吃炒菜回來。”證人曾某某也稱:“黃小春從樟樹市看守所脫逃前,我知道黃小春在看守所服刑,但經常出來,感覺不像在坐牢,在外面經常可以看到他。”
用手機指揮編制販毒網絡
有了出入看守所並自如使用手機、電腦等條件,黃小春開始編織他的販毒網絡,而看守所成爲他販毒的“指揮中心”。
2011年四五月份,在看守所會見親友時,他讓一名下線去收回賣毒品的錢1萬元,並帶回看守所給他。
一般情況下,黃小春會事先聯繫好賣家,再打電話讓下線去送貨收錢。
2012年5月12日,黃小春被收到監區內與留所服刑人員一起監管,但這並不影響他在看守所內“運籌帷幄”。
從這天開始,此前一直幫黃小春收錢的女友汪曉華,也開始爲其接送毒品,黃小春則在看守所內用電話、QQ遙控指揮。
黃小春是2011年11月從看守所外出時認識汪曉華的。直到他們第4次見面時,汪曉華才知道黃小春是服刑犯,且正在販毒。從那之後,黃小春每天都送毒品給汪曉華吸食。後來,汪曉華成爲他的女友以及下線。
案件敗露瀟灑脫逃
2012年6月22日,端午節前一天,劇情被推到最高潮。汪曉華被抓獲,黃小春逃出看守所。
6月21日,黃小春接到廣東毒販“阿明”的電話,稱要來樟樹落一下腳,並幫他帶了一些毒品。
6月22日一早,“阿明”通過電話告訴黃小春已經到了樟樹,黃小春便打電話安排汪曉華去府橋路的一單元房,和“阿明”的下線盧清華、“老樑”交易,“老樑”將“貨”交給了汪曉華,她給了對方9萬元。汪曉華還打電話給黃小春說廣東佬帶了一把來複槍和28發子彈過來。黃小春便讓汪曉華用手機拍下槍的照片後到看守所給他看。汪曉華在去看守所的途中被樟樹市公安局偵查人員抓獲。打不通汪曉華電話的黃小春意識到事情已敗露,便打電話給徐菊保,說要出去帶菜進看守所,徐菊保和往常一樣打開外監號鐵門,只是這一次黃小春走出看守所後再也沒有回來,直到被抓獲。
據調查,黃小春在樟樹市看守所一年多時間內,用手機指揮線下販賣冰毒12千克、麻古2.6萬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