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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網站31日發佈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教育新聞發佈工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地各高校要設立新聞發言人,發言人根據授權發佈信息、闡述立場,名單及工作機構聯繫方式要定期向社會公佈。
意見指出,各地各高校要明確專職人員負責新聞發佈、輿情監測、新媒體運行等工作。推動培訓常態化,提高教育領導幹部媒介素養。廣泛動員師生參與典型發掘、新聞策劃、採訪報道、網絡評論,切實發揮高校新聞傳播院系、研究機構的智庫作用。
意見要求,各地各校研究制定重要政策文件、規劃方案時,要同步部署發佈和解讀工作。涉及公衆師生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出臺前要廣泛徵求意見,出臺後要深入解讀相關背景、主要內容、落實舉措。要積極迴應熱點難點,有針對性地發佈信息、澄清事實、解疑釋惑、凝聚共識。要及時應對突發事件,第一時間對外發布,說明情況,表明態度,並採取多種形式持續發佈後續進展和調查處理結果。
意見強調,各地各高校主要負責人是新聞發佈工作第一責任人,要把握基調方向,解決突出問題,帶頭接受採訪。業務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承擔新聞發佈的主體責任。各地各高校要加快建立健全輿情蒐集、報告、研判和應對機制,發生輿情的地方和高校是輿情處置的第一責任主體。
意見明確,要切實加強正面宣傳,積極推廣各地各校教育改革發展的典型經驗和成功做法,深入報道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優秀師生典型。要綜合運用新聞發佈會、吹風會、集體採訪、網絡訪談、答記者問等多種形式,通過數據、圖解、案例等喜聞樂見的方式,提升傳播效果。要大力推進政務新媒體建設,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趨勢,更加重視門戶網站和微博、微信、客戶端等新媒體的建設。要善待善用媒體,充分發揮教育媒體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