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一男子酒後駕車一路狂飆與鄰車發生擦剮,被鄰車車主和交警攔下。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這起危險駕駛案提起公訴,法院對被告人李某判處刑罰。
今年5月的一天,李某駕駛一輛紅色現代牌轎車在河東區某路段一路狂飆,與鄰車發生擦剮後逃離現場。鄰車車主黃某看見其臉部發紅,感覺有酒駕可能,遂報警並駕車跟隨李某,至某路口後,李某被交警攔下抓獲。經酒精測試,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爲215.37mg/100ml,系醉酒駕車。近日,河東區法院以危險駕駛罪依法判處被告人李某拘役三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2000元,緩刑考驗期內依法實行社區矯正。
檢察官提醒廣大駕駛員,酒精使人神經遲鈍,視覺、觸覺、聽覺、操作能力變差。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酒駕傷人又傷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