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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接待遊客、購物次數每天不得超過一次,購物時間每次不得超過90分鐘……雲南省旅發委近日出臺文件給旅行社戴上“緊箍”,通過組建旅行社集團來治理規範旅遊秩序。
近年來,旅遊大省雲南屢屢爆出導遊辱罵遊客、強制購物等新聞,雲南省旅發委近日向各州(市)旅遊委(局)下發通知,決定組建一批旅行社集團,通過規範旅行社集團行爲來達到規範經營、提升服務質量的目標。方案要求:杜絕不與遊客簽訂旅遊合同的行爲,並規定旅行社購物次數每天不得超過1次,購物時間每次不得超過90分鐘。
按照這份名爲《雲南省推進旅行社跨界融合發展組件旅行社集團實施方案》,雲南將重點扶持、培育、組建10個左右年接待人數在30萬人以上,旅遊收入在10億人民幣以上,有實力、有市場、有潛力、管理規範、誠信經營的大型旅行社集團。
該方案要求,旅行社集團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與導遊人員訂勞動合同,建立導遊薪酬機制,不得嚮導遊收取不合理費用,不得使用未與本社簽訂勞動合同的導遊;旅行社集團嚴格執行雲南省主要旅遊線路產品成本價,不得在線上線下廣告宣傳、產品報價中出現不合理低價行爲,不以不合理低價組織接待遊客,不得將團隊變賣給司導人員;旅行社集團嚴格執行旅遊接待服務“十五不準”,杜絕強迫及變相強迫消費、擅自改變行程安排、故意降低接待標準等行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