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網訊:昨日獲悉,本市制定《關於進一步加強我市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實施意見》,由財政部門建立保障機制,改善鄉村醫生生活和工作條件。具體措施包括: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項目發放補助經費;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基本公共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進行合理補償;將鄉村醫生納入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下一步,市區兩級財政將整合資金,加大對鄉村衛生室和鄉村醫生隊伍建設的扶持力度,把鄉村醫療衛生事業與“美麗鄉村”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相結合,確保扶持資金專款專用,爲鄉村醫生創造良好的執業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