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2日從湖南省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中共湖南省株洲市委原常委、政法委書記謝清純(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湘潭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謝清純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謝清純,聽取了其委託的辯護人的意見。
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謝清純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