蓋州市警方繼續偵查此案小鵑親屬認爲該案是輪姦
昨日,蓋州市公安局就“殘疾少女小鵑懷孕生子”一案召開了新聞發佈會。確定了小鵑孩子的生父是其前院鄰居64歲的曹恩富,小鵑是被他強姦的。
在新聞發佈會上,多家新聞媒體參加了此次會議。據蓋州市警方介紹,2003年5月2 日東城分局接到腰嶺子屯村小鵑的親屬報案,稱4月15日小鵑失蹤半個月後在大清河橋被人發現,並送回家中。經家人瞭解,小鵑已被人輪姦,其中有一人是小鵑稱爲二叔的曹某。但經過蓋州警方的調查之後,排除了曹某的犯罪嫌疑。
2003年8月末,曹某的父親曹恩富進入警方的視線。據鄰居反映其有作風問題。2003年12月13日小鵑在蓋州市中心醫院產下了一個男嬰。隨後蓋州市公安局來到醫院取走了孩子的血樣,並將有重大犯罪嫌疑的曹某及其哥哥、父親三人血樣同小鵑孩子的血樣一起送到省公安廳做DNA鑑定。專家們將送來的血樣進行專門的DNA測試儀檢測。
12月31日省公安廳得出結論,曹恩富就是小鵑孩子的親生父親。同日蓋州警方依法將曹恩富刑事拘留。2004年1月9日,蓋州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曹恩富。之所以排除曹某的犯罪嫌疑,是因爲他的妻子作證,小鵑失蹤當日曹某正在家中。目前,此案件正在偵查之中。
在會議上蓋州市公安局副局長趙殿彬對參加會議的記者說,爲了保護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及個人隱私,就不舉行記者問答了。諸多記者準備的提問也隨之無疾而終。
大家均提出疑問,曹某的妻子的證言在法律上是否生效?小鵑孩子的親生父親是找到了,但小鵑在失蹤的半個月內,究竟受到了什麼樣的待遇?小鵑所稱的三個男人與她“睡覺”,是否就這樣逍遙法外?
小鵑的家人曾向記者介紹過,蓋州警方曾拿出12張照片讓小鵑辨認當初與她“睡覺”的男人是誰,小鵑曾三次指出曹某的照片,這就可以證明小鵑沒有說謊,小鵑確實是被曹某帶走的。
新聞發佈會剛剛結束後,小鵑的姑姑、姑父、叔叔走進新聞發佈會場,對小鵑一案定爲強姦表示不滿,他們稱小鵑一案是輪姦,他們將把官司打到底,一定找到曾帶走小鵑的兇手,還他們一個公道。據小娟親屬介紹,隨後,小鵑的叔叔向警方索要報案筆錄,但被一干警當其面撕毀。小鵑的家人稱這是證據,任何人都沒有權利處理的,爲什麼給撕了?
小鵑的姑姑表示,目前還沒有將孩子送給人的打算。對於小鵑一案,本報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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