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田實行黨代會常任制的前後比較
黨代會常任制的發展歷程
黨代會常任制試點有待新突破
權力運行與監督機制發生變化
縣委書記與普通黨員同臺競選黨代表
在湖北省羅田縣沿襲了47年的縣委常委會,被羅田縣委在改革中大膽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由縣黨代表大會直接選出的全委會,它作爲黨代會的常設機構,領導黨的日常工作。
羅田縣委的這一改革,使縣委書記集大權於一身、常委會是縣委權力中心成爲往事。縣委書記辦公會也成爲議事協調會議,沒有決策權。
4月24日,羅田縣委書記蔡德坤對記者說:改革後,他作爲縣委書記,只有具體事項的決定權、重大事項決策的建議權、幹部任免的推薦權和建議權等。“現在,找我要官的人少了,因爲我的權力比以前小了,大家都知道,雖然我是縣委書記,但只有一票的權力。”
2003年2月,羅田縣被湖北省委列爲全省黨代會常任制試點的兩個縣市之一,實行黨代表直選制、黨代表常任制、黨代會年會制、委員制、重大事項表決制、評議制。
羅田縣委據此取消了縣委常委會設置,實行縣委委員制。黨的日常工作,由黨代會的常設機構———黨代表大會直接選出的全委會領導。黨代會由改革前的5年召開一次,改爲1年召開1次。黨代會期間確定表決的重大事項,由代表進行表決;黨代會閉會期間,涉及全縣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中的重大事項和幹部任免等,由全委會表決,全委會每月召開一到兩次會議。
去年底由羅田縣第十二次黨代會第一次會議選舉產生的新一屆全委會有委員15人,候補委員6人;新一屆縣紀委有委員7人。
羅田縣委書記蔡德坤在改革後的4個多月裏感受最深的是:“縣委書記難當了”。他說,以前縣委是常委會當家,三五天可開一次會,決策沒壓力,有時書記就能決策,甚至可以提臨時動議。“常委11個人,我們書記、副書記,加上組織部長就佔了6票,即使其餘5票都反對,我們這6票也過了半數。因此,書記辦公會通過的事情,常委會百分之百能通過。現在不同了,大事要全委會票決。15票中,書記、副書記只佔6票,沒過半數。再說,全委會也不能想開就開,一個月只開一兩次。”蔡德坤說,他現在有更多的時間進行調查研究了。
據介紹,羅田縣的幹部任免、推薦均由全委會票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