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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獲悉,針對本市部分參保患者反映個人負擔較重的問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在保證基本醫療和統籌基金承受能力的前提下,努力減輕參保患者個人負擔,出臺了8項減輕個人負擔的政策。
住院起付標準 降低
一級醫院住院起付標準由原第一次住院900元調整爲800元,第二次及以上住院由原300元調整爲270元。該項政策的實施,使本市人均減負88元。
統籌報銷比例 提高
職工和退休人員的住院醫療費用在起付標準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部分,職工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由原來85%提高到90%,退休人員由原來報銷90%提高到95%、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由原來報銷95%提高到97%。這項政策的實施,可使人均減負270元。
患特殊病門檻費 合併
參保的特殊病患者在一個醫療年度內,既需要住院治療又需要門診治療時,原來要負擔兩個門檻費。合併後,個人只需負擔一個門檻費,將有近5000名參保人員直接受益,人均減負1756元。
特殊病用藥檢查範圍 放寬
對腎透析、腎移植術後的抗排異治療,分別增加輸血、三項檢查和五類用藥;對癌症病人的門診放療、化療和鎮痛治療分別增加三項檢查;對糖尿病增加七項檢查、兩類用藥;對紅斑狼瘡增加三項檢查。在放寬範圍之前,個人報銷比例按門診對待,報銷比例爲50%至70%;放寬後改爲按住院比例報銷,報銷比例爲85%至90%,個人負擔有所減輕。
門診大額醫療費補助比例 調整
將年滿45歲以上職工的門(急)診大額醫療費補助比例由原來報銷50%調整爲55%。實施這項政策後,全市有45.1萬人門(急)診醫療費個人負擔有所減輕,總計減輕個人負擔400萬元。
門診大額醫療補助起付標準 降低
考慮到60歲以上退休人員年齡偏大、發病率高、個人負擔較重,對60歲以上70歲以下退休人員的門(急)診大額醫療補助的門檻費由原來的800元降低爲700元,70歲以上人員由原來的800元降低爲650元。
Ⅰ、Ⅱ類特殊病統籌基金起付標準 合併
按規定,門診特殊病的報銷比例按住院對待,Ⅰ、Ⅱ類病的門檻費分別爲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10%和20%。爲了切實減輕特殊病參保人員的個人負擔,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將兩類特殊病的門檻費進行了合併,執行1300元的統一標準。這一標準與Ⅰ類病應執行的標準對比降低了80元,與Ⅱ類病應執行的標準對比降低了1460元。這項政策的調整,執行以來已有3398人直接受益,人均減負900元。
老工人醫保待遇 提高
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老工人的待遇水平提高體現在四個方面:門(急)診門檻費由原來的800元降到600元;門(急)診報銷比例由原來的80%提高到95%;住院報銷比例由原來的90%提高到95%;大額救助報銷比例由原來的80%提高到95%。另外,還規定無力參保的建國前老工人,與參保企業建國前老工人一樣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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