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上月底,天津市某醫院竟在5天內接連發生兩起暴力襲醫事件,共有兩位醫生被打。“城市調查”記者走訪了天津市10多家醫院後瞭解到,天津市有關醫生捱打的事件並不鮮見,不少醫院都不同程度地發生過暴力襲醫事件。據瞭解,暴力襲醫事件一般多發生於各醫院的急診室。
記者調查得知,天津市多數襲醫事件並未給被襲醫生造成很嚴重的身體傷害,但此類事件卻給醫務人員帶來了很大的心理負擔,不少醫務人員缺乏安全感,工作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響。
一些醫生向記者反映,由於目前還沒有出臺專門針對暴力襲醫現象的法律法規,使得公安部門只能將此類事件歸入一般的民事糾紛來處理。然而,由於很多襲醫行爲幾乎無法造成實質性的傷害,取證工作十分困難,處理起來也很棘手,事情最後往往不了了之,客觀上造成“打了白打”。
現象 醫生捱打並不鮮見
某醫院:5天內兩位醫生被襲
5月23日晚,南開區某醫院醫務科的一位醫生正在值班。這時來了一位中年男子,他以家中有癌症患者爲由向醫生索要杜冷丁(注:杜冷丁是一種麻醉藥品)。
醫生向其解釋:根據相關管理辦法規定,未辦理“麻醉藥管理卡片”的,醫院不能開給麻醉止痛藥品;即使有“麻醉藥管理卡片”,也需要患者本人親自到醫院,經醫生診斷後給予適用的止痛藥。醫生還告訴男子,杜冷丁是國家嚴格控制的麻醉品,在什麼情況下給什麼麻醉劑,國家都有明文規定,醫院不可以隨意發放。
“請你回去把患者帶到醫院,根據具體情況再確定給什麼止痛藥。”那位男子聽完解釋後轉身離開,過了沒一會兒,那男子竟然又折返回來繼續索要杜冷丁。醫生只得再次耐心解釋相關規定,試圖說服那位男子回去。男子情緒開始激動起來,認爲醫生是故意刁難。
無奈之下,醫生撥打南開區衛生局的值班電話,向值班領導彙報,尋求幫助。沒想到該男子竟趁他不注意,一拳就打了過來,緊接着又是第二拳……該男子接着打碎了辦公室的玻璃,砸壞了電話。當長虹派出所幹警接報趕來時,辦公室內已一片狼藉。
最後,經派出所幹警說服教育和調解,肇事男子賠償醫生醫療費400元,並向他賠禮道歉。
一波方平,一波又起。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僅僅過了5天,該醫院竟然再次發生襲醫事件。5月28日晚,某患者家屬對開處方拿藥的流程產生誤解,並遷怒於開處方醫生,結果這名醫生莫名其妙地捱了患者家屬幾巴掌……
9日,記者找到長虹派出所,希望能夠了解這兩起襲醫事件的細節以及其他相關情況,但派出所方面拒絕了記者的採訪要求。
急診室:成爲襲醫事件高發區
無獨有偶,據兒童醫院一位急診醫生透露,不久前該院一位醫生的眼眶被患者家屬打傷,休息了近兩個月。
第三中心醫院一位醫生告訴記者,各大醫院的急診室是襲醫事件的高發地區。他說:“一次,一位患者家屬因掛號不排隊被醫生勸阻,於是該家屬將啤酒瓶砸到醫生頭上;還有一次,當醫生提出爲一位患者做心臟檢查時,竟遭患者家屬無端打罵;一些酗酒就診者肆意對醫務人員進行侮辱、打罵的現象更是屢見不鮮……”
某醫院急救中心的一名醫生也是滿腹苦水:“某些患者或患者家屬有時不理解醫院的一些常規搶救程序,他們經常因此大動肝火,拿醫生‘開練’。”
應該如何看待暴力襲醫事件醫方觀點醫患溝通不足是主因患者不瞭解醫院規程
醫生:醫患溝通不足是主因之一
一些曾遭遇暴力侵犯的醫生認爲,襲醫事件之所以頻繁發生,主要是因爲醫患雙方的溝通不足。一位醫生分析說,當前患者及患者家屬毆打醫生的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患者對醫院充滿過高的期望,希望醫生短時間能治癒好病,再加上現有的醫療條件有時不能滿足,一旦希望落空就不可避免地引發醫患矛盾。二是醫療費用的增長與患者的經濟承受力之間發生矛盾時,患者往往把原因歸咎於醫院,進一步遷怒於醫生。三是現有的醫學模式,患者往往處於比較被動的地位,雖然醫生按最佳方案進行治療,但有時與患者的認識難免發生偏差,從而造成誤會。
“醫生是根據醫學知識和自己的臨牀經驗爲患者進行診療,而多數患者缺乏相應的醫學常識,當患者對醫生的某些做法提出質疑時,醫生說深了患者未必明白,說淺了又很難說清道理。爲了不耽誤治療,醫生有可能在未完全向患者及其家屬解釋清楚的情況下便進行診治。由於醫患雙方缺乏溝通,患者心中便會積累一種對醫生不信任的情緒,在一定條件刺激下就有可能產生暴力行爲。”這位醫生說。
醫院:患者不瞭解醫院規程
據黃河醫院的黃院長介紹,自1994年以來,該院發生患者及患者家屬打人事件20多起。爲保證醫務人員的人身安全,醫院正與公安南開分局治安科商討,希望能派遣防暴隊晚間進駐醫院。
黃院長認爲,患者不瞭解醫院規程是造成襲醫事件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患者及患者家屬希望病情快點好轉是可以理解的,但醫院有其自身的行業特點和診斷治療規程。由於一些患者及其家屬不瞭解醫院的流程,加之求醫心切,當醫院的做法與患者及其家屬的心理預期不符時,往往就會產生誤解。在一定條件下,這種誤解就會激化發展成襲醫事件。
黃院長呼籲,暴力不能解決問題,醫患雙方應多理解,多溝通。
“患者或患者家屬打醫生雖然只是個別現象,但影響了醫患關係,最終吃虧的還是患者。”南開區三潭醫院於院長說,“對被打的醫生來說,再剋制也會覺得委屈,肯定會影響臨牀工作,不能集中精力治療;對其他醫務人員來說,也會因此而心理不平衡,並會與患者保持距離,反而不利於患者的就診。”
患方觀點 醫療地位嚴重不對等態度差也是襲醫理由
肇事者:地位和信息嚴重不對等
一位曾經毆打醫生的肇事者告訴記者,長期以來,患者在醫療服務中都是處於被動地位,而醫生則總是處於主動地位。
“是否需要檢查,做哪些檢查;是否需要用藥及用藥的品種、劑型、劑量、配比、給藥次數和方法等都是由醫生決定的,我們患者只能無條件服從。同時病歷、處方、醫囑單、手術記錄等都由醫院和醫生保管,患者一般很難查到。”
他表示,正是這種地位和信息的嚴重不對等疏遠了醫患雙方的距離,加劇了患者對醫務人員的不信任感,因此患者毆打醫生的現象也就時有發生。
患者:服務態度差也是襲醫理由
在南開區三潭醫院、環湖醫院、腫瘤醫院門診大廳,記者隨機採訪了幾位就診病人,22名患者中竟有9人表示患者毆打醫生一定有其自身的理由,如醫療水平不高或服務態度不好等。
一位患者表示,現在一些醫院仍然存在着管理不善、個別人員素質差、服務態度不好等問題,醫療事故也時有發生。與此同時,醫療事故發生後,患者在求證、索賠路上往往遇到很多阻礙,經歷很多艱難,這也極易導致醫院暴力事件的發生。
第三中心醫院一位姓張的醫生也認同上述說法:“把患者當家人,處處替患者着想,這很關鍵。當患者被救護車送到醫院診室門口時,有的醫務人員跑出門迎接,有的則在診室裏等候。這小小的差別給患者及家屬的心理感受截然不同:跑出來的是和患者家屬一樣的心情,等着的則讓人感覺是漠不關心。”
觀點
調查中,毆打醫生的肇事者大多強調醫生的工作態度不夠耐心細緻,醫療費用偏高,醫療質量卻不高;醫院則認爲不少患者屬於故意滋事。那麼,究竟有沒有可行的法律法規去保障醫生的人身安全呢?
據瞭解,在以往發生的類似事件中,多數毆打、傷害醫生的肇事者並沒有受到刑事處罰,往往只是以道歉或經濟賠償的方式“私了”。記者昨日得到最新消息,5月28日被打的醫生得到了肇事者1000元的賠償。
一些被打的醫務人員說,醫生希望得到病人的理解和尊重,至少不能影響正常工作。他們都表示,毆打醫生不僅影響醫療秩序,也影響了醫生的從業積極性,客觀上等於干擾了其他患者的生命健康權。
市衛生局 醫院處理不了要報警
市衛生局保衛處胡處長表示,如遇患者無理取鬧,應由醫院醫政部門處理,醫政部門處理不了的要報警。一旦發生醫療事故糾紛,則應由醫療事故鑑定委員會負責鑑定,醫生要採取舉證責任倒置。
胡處長還說,醫生首先要自律,減少矛盾。隨着醫療改革的不斷深化,對醫院和醫護人員的業務水平、工作態度和服務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嚴格醫院管理,提高醫療質量,是防止和減少醫院暴力的重要環節。
另一方面,患者也要尊重醫生的勞動,出了問題運用法律手段解決,不要有過激行爲。打人除了激化矛盾,什麼問題也解決不了。
天允律師事務所 可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天允律師事務所鄭輝律師表示,醫患矛盾要真正解決,除醫患雙方相互尊重外,還要靠可行的法律法規去保障、約束和規範。
對於執業醫師的人身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阻礙醫師依法執業,侮辱、誹謗、威脅、毆打醫師或者侵犯醫師人身自由、干擾醫師正常工作、生活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衛生部、公安部關於加強醫院保衛工作的通知》也對保護醫院、醫生的合法執業權利作出了相應的規定。
另外,患者毆打醫護人員致傷殘,可依據《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視情節輕重,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禁或管制。
鏈接
1 2004年3月30日,四川大學華西醫院給受到“死亡威脅”的某醫生專門配備了“貼身保鏢”,甚至上廁所都“不能絲毫放鬆警惕”。
據《南方週末》
2 2002年,據北京市醫師協會統計,北京市3年來僅在71家二級以上大中型醫院就發生醫務人員被毆打事件502起,致傷殘90人;發生嚴重影響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事件1500多起。
據《北京晚報》
3 2001年4月17日下午4時45分,成都市華西醫大附一院發生一起令全國衛生界震驚的慘案:一名主治醫師被其曾醫治過的病人連砍13刀,醫師最終留下了終生殘疾。
據《新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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