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歲的胥敬祥,把身邊幾件生活用具裝進一個小挎包裏,邁步走出監號,監獄的服刑人員在道路兩旁列隊鼓掌歡送。在周圍一片驚訝的目光注視中,他跨出一道又一道鐵門。
管教幹部對胥敬祥說:“你是咱監獄的第一例,從來沒這麼放過人!”
監獄大門外守候的記者們在呼喚着他的名字———
2005年3月15日17時,這一時刻永遠烙在胥敬祥溢滿辛酸的心中。每每憶及,淚水都會從胥敬祥的雙眼奔涌而出:
“這麼多年,省檢察院要是放棄抗訴,我活不到今天!”
5月18日,身患慢性腎炎、心膈肌炎的胥敬祥坐在記者面前仰天流淚,13年冤獄不堪回首……
錯案裏隱藏着更大錯案
接受記者採訪,68歲的李傳貴依然心存疑惑:“胥敬祥,一個農民,怎麼能把16年的案子給整翻過來,有罪變無罪?!”
李傳貴,二級警督,河南省鹿邑縣公安局老資格預審員,1998年退休。他說自己1993年遭遇冤訴的事,都是因爲辦胥敬祥案。
1991年春節剛過,河南省周口地區(現周口市)鹿邑縣楊湖口鄉接連發生了十幾起搶劫案,一時間人心惶惶,談虎色變。1992年4月13日,鹿邑縣楊湖口鄉閆胥莊村民胥敬祥被鹿邑縣檢察院批准逮捕,1年前的連環搶劫、盜竊案“告破”,歹徒被抓獲的喜訊在全縣不脛而走。
胥敬祥被捕後,案件移交到鹿邑縣公安局預審股審理,李傳貴詳細審閱那份認定胥敬祥犯有入室搶劫罪的151頁材料時,感到疑問重重。訊問時,胥敬祥大呼冤枉,否認自己參與搶劫,並稱口供都是被刑訊逼供得來的,“我保證,假如要有一個人能證明我和他們一起搶劫一次,槍斃我都沒有怨言”!
李傳貴當時認爲,據眼前現有的全部證據,無法認定胥敬祥犯有搶劫罪行。李傳貴向上級領導彙報時稱:胥敬祥犯罪事實無法得到證實,案件暫時無法移送起訴。
萬萬沒想到的是,1993年7月,一份舉報李傳貴故意抽調胥敬祥案情材料、藏匿犯罪證據的文字放在有關領導的辦公桌上。同年11月,鹿邑縣檢察院以李傳貴涉嫌徇私舞弊罪提起公訴。縣法院立案審理後,認爲檢察院對李傳貴的指控沒有事實根據,宣判無罪。縣檢察院不依不饒提起抗訴,周口地區中級法院於1995年8月28日終審裁定維持原判。
事實上,李傳貴被逮捕入獄,關押達半年之久。因病取保候審出獄後,李傳貴得知法院判決仍然心神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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