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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強區域合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爲全面加快建設濱海新區、振興環渤海經濟提供強大的人才支撐,昨天,市人事局與北京市人事局、河北省人事廳簽訂了《京津冀人才開發一體化合作協議》,堅持市場主導、開放自主、互惠共享、優勢互補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推進三省市人才開發資源共享、政策協調、制度銜接和服務貫通,逐步建立京津冀區域人才信息共享、人才結構互補、人才智力自由流動、人才培養合作共融新機制,提高環渤海地區人才競爭綜合實力。
《協議》明確了京津冀在十個方面的加強人才合作。
一、人才交流服務合作。首先是實現人才信息共享,三省市人才網站相互鏈接和人才服務信息、人才政策在區域內及時發佈,共建三省市人才信息服務平臺;二是推動人事代理合作,省市人才市場互爲異地辦理人事代理業務,逐步推進三省市人才市場準入,建立統一的人才大市場;三是充分利用三省市人才、智力、項目資源,合作舉辦人才交流和開展區域性的人才、項目、技術洽談活動。
二、高層次人才智力共享。一是共建兩院院士、享受政府特貼專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博士生導師、留學回國人員等高層次人才信息庫。二是以項目合作爲主要載體,鼓勵高層次人才開展重大項目的論證諮詢,科研技術攻關、推廣和應用等項目合作。三是以柔性流動爲主要方式,鼓勵高層次人才從事諮詢、講學、兼職、科研和技術合作、技術入股、投資興辦高新企業或從事其他專業服務。四是吸納高層次人才參加相關專家組織,充分發揮高層次人才在知識創新、成果轉化、產業培育、政策諮詢等方面的作用。
三、緊缺人才培訓合作。加強京津冀地區緊缺人才培訓項目的開發與實施,及時瞭解和溝通當地社會緊缺培訓項目需求,遵循資源優勢互補和利益共擔的市場化運作原則,以需求爲導向,以項目爲紐帶,開展緊缺人才的社會化培訓。簽定培訓合作協議,聯合當地院校和培訓機構,整合師資資源,實現培訓項目師資共享。
四、博士後工作合作。建立三地博士後管理部門定期聯繫制度,形成三地統一協調機制,做好博士後政策和管理制度的銜接與協調。充分開發利用三地博士後羣體智力、項目、成果資源,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科技服務活動,溝通信息,交流經驗,相互借鑑,共同提高。探索建立三地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工作站招收培養博士後研究人員工作機制,通過互通需求信息,主動提供服務,開闢聯合招收培養綠色通道。
五、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國際職業資格互認。在共同研究職稱制度改革相關政策的基礎上,以致力於政策的一致性爲前提,三省市人事部門覈准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國際職業資格予以互認。符合報考條件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國家有關規定,在異地參加全國統考的外語、計算機考試。
六、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資源共享。
七、公務員互派交流學習合作。
八、引進國外智力合作。
九、編制人才開發規劃合作。
十、人事爭議仲裁製度合作。
《協議》還就建立京津冀人才開發一體化聯席會議制度,建立相應的工作機構,明確工作人員,加強組織協調,促進協議內容落實等方面作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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