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公開表態,部分餐飲企業聯合謝絕顧客自帶酒水、或收取“開瓶費”,涉嫌價格串通、限制競爭、壟斷經營。此前,京、津、滬、渝四地消費者組織也發表聯合聲明稱,餐飲企業禁帶酒水是爲獲取暴利。
記者調查發現,儘管接連遭到消費者組織的質疑,但許多餐飲企業似乎不爲所動、我行我素。禁帶酒水、收取“開瓶費”,究竟是企業獲取利潤的市場化手段,還是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壟斷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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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組織:禁帶酒水涉嫌壟斷
消費者帶着自家的酒水進飯店,服務員“撲”地一聲打開瓶蓋,然後就要收幾十元,乃至上百元的所謂“開瓶費”--這種餐飲行業司空見慣的做法,正在遭到廣泛質疑。
日前,上海市消保委通過媒體公開表示:餐飲行業的部分企業聯合起來,向消費者作出“禁止自帶酒水”、否則就要收取“開瓶費”的強制規定,涉嫌價格串通、限制競爭,有壟斷經營之嫌。
“我們高度關注這種苗頭性問題,並且堅決抵制和反對這種壟斷行爲。”上海市消保委有關負責人說。
就在此前不久,北京、天津、重慶和上海四地消費者組織聯合發表了一份聲明,指出餐飲企業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或收取“開瓶費”,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祕書長張明表示,在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有權拒絕經營者的強制交易行爲。同時,經營者不能以格式合同、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
據分析,餐飲企業禁止消費者自帶酒水,或者向自帶酒水的消費者收取“開瓶費”,其目的是迫使消費者接受餐飲企業的高價酒水,而餐飲企業提供的酒水價格往往數倍於市場價格。因此,這是一種對消費者的不公平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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