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佑德(右一)任婁底市常務副市長時慰問困難戶
“鐵面副市長”的官場沉浮
易佑德,一個不怕得罪人的“鐵面副市長”,一個在當地口碑甚好的清廉官員,最後卻因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8000萬元的鉅額損失,成爲國家和人民的罪人。人們在爲他感到惋惜的同時,更爲目前一些部門和官員辦事時的疏忽大意和失察,以及缺乏監管而痛心。
從體育教師到高官
易佑德的父母是漁民,家裏沒有住房,沒有田地,只有一條破漁船。家中11個子女中,易佑德排行老九。
爲了養活孩子,父母辛勤捕撈的魚蝦全部賣掉,卻仍不夠維持家人的基本溫飽。易佑德的6個兄弟姐妹因缺醫少藥,相繼病逝。
由於父母是流動捕撈的漁民,易佑德放學後經常要步行好幾公里路,尋找自家的漁船。10歲左右,易佑德就跟着父母挑河沙賺生活費。艱苦的環境促使易佑德發奮讀書,從小學到高中,他的成績一直在班上名列前茅。1970年,易佑德高中畢業時,從2000名學生中脫穎而出,被選調到邵陽市第二中學擔任體育教師、校團委副書記,兩個月後任團委書記。從此,易佑德正式走上仕途。
1999年8月,易佑德升任中共婁底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分管財政、審計、監督等,成爲一名實權市領導。
“別的部門找他審批,很難批,他把國家的錢看得比自己的性命還寶貴。”當地一位官員回憶道,在財政支出管理上,易嚴格執行人大批准的預算,儘量做到少批或不批預算外支出。有一次,一名協助易佑德工作的副祕書長,去省委黨校參加學習,根據黨校要求,需要1萬元費用。雖然易與其私交甚好,但因考慮到預算問題,他還是婉拒了對方的請求。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從而使其得罪了許多同僚。後來,一些同事給易取了個“鐵面宰相”的綽號。
“父母可以得罪,親朋戚友可以得罪。他們的過高要求,當然不能滿足。但人大代表、老百姓不能得罪。老百姓是我們的衣食父母,辦理好人大代表的建議,這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一位婁底市人大代表向記者回憶起當初易的豪言壯語。
“四不市長”的儉樸生活
易佑德在婁底市的口碑相當不錯,他生活儉樸,不喝酒、不吸菸,不在外洗頭、洗腳,也不唱歌跳舞,因此被同事戲稱爲“四不市長”。易佑德的業餘愛好只是偶爾打打籃球、乒乓球,或遊一下泳,其他時間都用於工作和學習。
“易在廉潔自律方面比較‘硬扎’的!”婁底某單位一位負責人介紹,他們請易吃飯是非常難的,易也從未到他們分管的單位報銷過發票。歲末年初時,各個部門開表彰會或舉辦重要慶典,都會發誤餐費、紀念品,但易都會一一拒絕,有時甚至因此弄得氣氛非常尷尬。
“在搜查他的櫃子時,有關部門只看到一本記錄,寫着誰送了禮,何時又全部退了。”一名知情人回憶有關部門搜查易的情形時說,有關部門搜出的“記錄本”上,記着易將多年的禮金都一一退回。至今,有關部門也未向外“透露”易的個人經濟問題。
“委託理財”造成鉅額損失
2006年12月21日上午,身材高大的易佑德被押上法庭,昔日的“鐵面副市長”成爲被告,巨大的落差令見者唏噓不已。
根據檢察機關提供的資料,2002年7月25日,婁底市成立了新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2003年4月,易佑德召開公積金管委會會議,決定使用9600萬住房公積金購買國債,但是隻能到一級市場購買國債,不能到二級市場參與交易與炒作。
此事被恆信證券公司婁底服務部負責人獲悉後,馬上與公積金中心取得聯繫,要求將該筆資金投入該公司委託理財。並以2%的中介費爲誘餌,請易佑德的好朋友幫忙做說服工作。2003年8月15日,他們如願以償地以6.9%的回報率爲條件獲得了婁底公積金中心一筆4200萬元的委託國債管理合同。同年9月,另外一筆4000萬元的款項又匯入恆信證券公司賬戶內。
隨後,恆信證券用這兩筆資金購買了國債,再將這兩筆國債辦理了登記質押,然後自設賬戶融資套現,並將其中的7410萬元轉賬到其他投資公司。隨後,該公司非法操縱的股票崩盤,此時,婁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所委託理財的8200萬元實際已爲零。
根據檢察機關查明的事實,婁底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8200萬元住房公積金資金,除以先期收益名義收取的370餘萬元外,其他的本金7829.2萬元及國債法定利息640餘萬元全部損失。
在接下來的2年多時間內,這筆公積金始終未能追回。有關部門在隨後的調查中,發現婁底市原常務副市長易佑德在此案中存在濫用職權的行爲。
2006年5月的一天,七八名執法人員將易佑德帶走,易從此消失在公衆視線外。
妻子稱易誤同意“委託理財”
張金玉稱,婁底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兩次請示報告的內容是購買國債,並未提及委託理財一事。
張金玉向記者出示了2003年8月11日婁底市公積金管理中心的“關於住房公積金用於委託國債投資管理的請示”。在該報告頁面的最上面,婁底市政府副祕書長、管委會委員袁某(另案處理)寫道:“公司國債投資管理一年,如果合作成功,一年後可繼續委託並適當擴大規模。”而當時的管委會副主任申某批的則是“我同意只搞4200萬元”,這到底是同意“國債託管”還是“委託理財”?而最後,易佑德批示“同意兩位意見”。易是同意購買國債還是同意委託理財呢?
“他是同意購買國債,不是同意委託理財。”張金玉說。如果當時易佑德將所同意的“內容”,更加表述充實、詳細的話,也許就不會有後來的分歧。
官員失察可能造成巨大損失
一位知情人認爲,在此事上,易佑德存在一定的疏忽。以前易佑德作風嚴謹,但後來官越來越大,有時候因工作繁忙,疏忽了一些細節。易如果在給該份國債報告批字時,能將內容寫得更加詳細,並在後來的監督上更加註重的話,也許可能會避免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這位知情人介紹,目前有些領導在審批報告時,認爲下屬已包辦了一切,他們只不過是簽字,往往忽視了下級在辦事中出現的過失。另外,在事後監督管理方面,有些領導認爲這是下屬的份內工作,容易存在失察之過。此外,在這件事情上,管委會、公積金中心以及相關監督部門,也都有失察之過。
易佑德簡歷
1951年10月生於湖南邵陽。
1970年,高中畢業後選調爲邵陽二中團委副書記,後任團委書記。
1978年任共青團邵陽市委副書記,1981年11月任團委書記。
1983年9月,在湖南省廣播電視大學邵陽分校學習,畢業後任邵陽市工商局局長、黨委書記。後任中共邵陽市委委員、郊區區委書記。
1995年4月,調任冷水江市委書記。一年後,成爲中共婁底地委助理巡視員,後任中共婁底地委祕書長、婁底地委委員。
1999年6月,任中共婁底市市委常委、市委祕書長。兩個月後任婁底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4年1月,調任湖南省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6年5月被捕,2006年12月一審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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