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怨一:“地標”升“國標”中的鉅額尋租
鄭筱萸最大的特點,就是把話一段段說。很多企業拿了幾十萬元,把“地標”升到“國標”後,才發現更大的黑洞在等着他們用巨資填補。而在“升級”過程中,產生了一批負責行賄官員的藥品中介報批公司。
中國建國後,大多數藥品執行的是地方標準。1998年,“地標”升“國標”開始了。當時企業爭得很厲害,比如一個“遼(寧)藥準字”的藥品,生產企業如果能最先升“國標”——變成“國藥準字”後,其它省相同品種的批號都將被註銷。
這次集中行動產生了巨大的“租金”。幾千個品種的藥品都升了“國標”,你要生產藥品必須找我,這就可以“收租”了。一種藥品“地標”升“國標”做完全部實驗,企業至少投入60萬,甚至上百萬。但企業獲得什麼了?爭到“國標”後,國家藥監局又發文,以中成藥爲例(相關資料顯示,由於歷史原因,中成藥地方標準品種多、涉及的生產企業多達1600多家——記者注),你雖然爭到了“國標”,但還必須申報“中藥保護”。否則,國家藥監局就可以批准其他企業生產這種國標藥。“中藥保護品種”有兩條:一、至少做200例臨牀實驗——大約需要2至3年;二、要補充藥理實驗,一個長期毒性實驗可能是1年。這樣,企業又要付出一筆錢。
鄭筱萸最大的特點,就是把話一段段說,欺騙了不少企業。很多企業拿了幾十萬元,把“地標”升到“國標”後,就沒有錢再去報中藥保護。這樣曹文莊(國家藥監局藥品註冊司原司長,現已被捕)等人就把企業的勞動成果,作爲受賄的通道。因爲一箇中藥品種變成“國標”但又沒申請中藥保護,藥監局就有批准仿製藥的權力。
就行賄來說,“地標”升“國標”給的不多,重災區集中在仿製藥身上。仿製的企業什麼也不用做,就拿到現成的“國標”藥了。行賄受賄是公開的祕密,企業辦任何一個批號必須拿錢,最低10萬塊,高的60萬、80萬甚至200萬,而仿製國外的藥品做出的“新藥”沒數百萬批不下來。
於是,2000年前後,中國藥品註冊報批中介公司的逐漸興起。大多以醫藥諮詢公司的名義出現,估計現在全國還有1500多家。製藥企業通過他們去做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增加了交易的中間環節,說白了是要解決犯罪鏈。你說我給負責審批的官員錢了,我都不認識他,怎麼給錢?實際上,中介公司充當這個角色。增加了中間環節就沒有法律罪證。報批的中介公司和負責官員也未必很熟,但是他們之間有互信。
恩怨二:GMP認證“忽悠”全行業
這是鄭筱萸和醫藥企業最大“恩怨”。全國處於不同發展狀態的6000家企業,被GMP“一刀切”。爲了搞GMP認證企業已經花了幾千萬,不合格怎麼辦?內行講話就是要“必須拿下”。
第二次“忽悠”企業,是搞GMP(意爲“良好作業規範”,是一種注重製造過程中產品質量與衛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認證。鄭筱萸曾講:“搞GMP才活,不搞GMP就死”。
他的解釋是:一、通過搞GMP認證,5000家藥廠就剩1500家,剩下的藥廠就發財了;二、通過GMP認證的可以申請仿製,沒有通過不批。
搞一個GMP認證,建設符合標準的生產車間、引進設備等一般至少要花1500萬。小企業沒錢改造,就把執照賣了,開始能賣600萬,最後只有60萬——因爲太多的企業出來賣執照。新的投資者買後,重新建廠。
也有人不買舊執照,有個藥品批號就直接建廠。而過去的藥品經營者——醫藥商業企業,在GMP改造當中有很多自己辦藥廠。結果GMP改造完,藥廠比原來沒少多少。(記者無法查到全國目前通過GMP認證的藥品企業數量,未有權威正式數據)
記者:是否可以這樣理解,當初搞GMP的時候,很多企業投巨資,考慮的是在整個過程中會有很多企業死掉,如果自己能夠迅速擴張就能佔領市場。但藥廠並沒有減少,幾乎所有藥廠都在急於擴大規模,結果發現第一是自己沒錢了,第二是擴大規模後也沒有這麼大的市場。
姜偉:是的。它們進口的都是先進設備,都是超大生產量。
遼寧一家企業進口了4臺美國膠囊機,它們工作1周就可以把過去遼寧省1年生產的所有的膠囊生產完。4臺機器從GMP批准那天,就沒生產過——沒有市場可以生產。廣州某藥廠, 2000年生產肝炎藥的產量,現在2臺膠囊機生產一週就完成了。
很多藥廠把所有資金都投入到GMP認證裏,認爲只要拿到證書就贏了,拿完以後藥賣不出去傻了。瀋陽市至少有5家企業,GMP改造完畢,三四千萬扔進去了,卻一天都沒有生產。全國有很多這樣的廠子,醫藥民營企業多年的積累全扔到這裏面了。這是個錯誤——把全國在不同發展狀態的6000家企業,以2004年7月1日爲限進行GMP改造。至於企業的發展週期,完全不在考慮之列。
《中國經濟時報》2004年報道:湖南省經委提供的數據顯示,全國通過GMP認證的企業中,約65%的生產線面臨開工不足,50%的企業在爲新品種四處奔波,約60%的中小企業在不同程度地承受着新產品開發、銀行還貸、營銷渠道建設、流動資金匱乏的巨大壓力。
至於說通過GMP可以仿製新藥,現在到什麼程度?2006年,新的國家藥監局班子讓企業自己報一共多少個批號。曹文莊這幾年批了上萬個批號,新班子不知道曹文莊這上萬個藥品批號批給誰了,找企業來問。把“國藥準字”批到這個程度,藥品市場能不亂嗎?
另外,就是GMP認證本身的問題。GMP分成兩大部分:一是新建藥廠生產條件;一是已建藥廠單一品種生產過程的標準化操作規範。
拿第二條來說,每個藥品生產過程的標準化操作規範,前提是這個品種必須生產過。這個藥從來沒有生產,我怎麼知道它的生產規範?我怎麼知道生產過程怎麼管理?你非要檢查,那我就編,事後我的生產當中發現編的有問題,要調一調,但一調就違反你原來報上去的GMP規範了。
這就像登記結婚,登記時就要說好以後孩子培養的標準,可這時女方還沒生過孩子。而且國家藥監局手裏有一個標準的“怎麼養孩子的辦法”,但它不告訴企業,企業猜它的標準然後編,這是早期驗收。後來看到需求量大,就出了幾本書,鄭筱萸本人主編了《藥品生產企業GMP規範》,企業買一本照着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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