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湖南省紀委首次公佈了湖南郴州市原市委書記李大倫受賄案,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曾錦春受賄案等案件的最新進展情況。
二00六年四五月間,有人先後實名向湖南省紀委舉報李大倫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湖南省紀委根據線索,查清了李大倫違紀違法事實。同年五月底,經湖南省委同意,對李大倫及相關涉案人員進行“雙規”措施。
據查,李大倫在擔任郴州市委書記七年期間,在承攬工程、項目開發、幹部提拔等方面涉嫌夥同其妻兒共同收受他人錢物合計一千四百三十四萬多元人民幣,另有一千七百六十五萬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湖南省檢察機關將於近日對李大倫及相關涉案人員提起公訴。
另外,目前初步查明郴州市原市委副書記、紀委書記曾錦春在任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在爲他人辦理採礦證、爭奪礦山資源、承攬基建工程項目等事宜上先後收受七十餘人三千多萬元,另有五千萬元家庭財產來源不明。
湖南省紀委此次同時公佈了湖南省國資委原黨委書記(郴州市原市長)周政坤違法違紀問題,郴州市原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樊甲生受賄案的情況。
湖南省紀委副書記張衛平表示,李大倫、曾錦春等郴州腐敗案的查處充分表明了湖南省委、省紀委對反腐敗鬥爭的態度和決心。湖南省將對李大倫、曾錦春等案件深入剖析,以此作爲反面教材教育廣大黨員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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