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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一項統計表明,我國年捐贈超過100萬元的上市公司,只佔總體的很小部分,甚至有數百家上市公司公益捐款數爲零。而在高收入人羣中,慈善行動當前還是“新聞”。對此,博鰲亞洲論壇祕書長龍永圖表示,雖然企業社會責任在西方社會已經是一種普遍的觀念,但在中國依然有待提倡。(據新華社4月21日報道) [龍永圖:博鰲亞洲論壇將討論企業社會責任等前沿議題]
“財富效應”正在成就越來越多的“富人”,社會也正在累積期待。“炒房”“炒股”“炒基金”,我們的民族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迎來財富涌流。然而,對待先富起來的一羣人,大家的心態卻有些微妙,妒富、“仇富”等不良心態一定程度存在。箇中原因雖然複雜,但部分“富人”不承擔社會責任,至少也是原因之一。
慈善,並非是富對貧的單項施與。財富要進一步積累,就要不斷擴大再生產。試想,“仇富”心態廣泛存在,富者中有人會不會也像過去的“財主”那樣,把錢埋入地下才覺得安心?所以,“先富”幫“後富”是義務,而慈善是彌合貧富差距、進而促進和諧的有效途徑——“富人”慈善,其實也是在幫自己。
當然,我們富的時間還不長,富得還不夠足,慈善在中國企業和企業家中蔚然成風還需要一個過程。同時,社會也要爲慈善多創造條件。據報道,中國富豪行善有“四怕”:一怕惹麻煩,二怕錢去向不明,三怕體制限制,四怕被指“出風頭”。中國還未出現像比爾·蓋茨那樣的慈善家,可能還需反思制度、環境等多方面因素。比如,目前我國只有極少數慈善機構獲得了政府的特別許可,有權開出能得到政府財政部門認可的捐贈證明。對加盟慈善者,是否能在稅收等方面給予更便捷、更合理的回報?因爲這事關社會風氣、社會穩定,而不只是幾個錢的事。
一個健康、追求幸福的人,不能沒有一顆感恩的心。一個健康、追求可持續發展的企業,不能忘記自己的社會責任。因此,加盟慈善,不僅“富人”,也包括我們,都該有些緊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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