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頒佈後,牙防組在沒有取得認證許可的情況下,繼續開展牙膏功效技術評價活動,收取相關費用208.5萬元。”這是衛生部對牙防組審計結果中的說明,但牙防組從1988年成立至2002年這15年中認證及收費情況,衛生部卻選擇避而不談。
細看昨天衛生部發布的審計報告後不難發現,衛生部對牙防組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範圍界定在1997年至2006年,而對牙防組的違規認證的時間也定在2003年後。衆所周知,全國牙防組早已於1988年成立,那麼,違規認證在1988年至2002年這15年中是否也同樣存在?在沒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之前認證是否是允許的,而2003年後才認爲是違規?昨天,這些問題拋給了衛生部。
對此,在昨天的新聞發佈會上,衛生部發言人毛羣安只是用“牙防組前期是沒有財務活動的”這一句話迴應了上述問題。毛羣安表示,牙防組成立之初叫“牙病防治指導組”,由專家組成,專門給行政部門提供技術上的支持。牙防組作爲衛生部下屬的專業團體,其性質應爲非法人機構,“按照非法人機構的規定,應該沒有財務活動”。
同時,毛羣安則通過案例強調牙防組的活動性質:“比如,如果我們委託它組織進行牙病流行病調查,則需要衛生部爲它們提供經費,讓它們從事這項具體的業務工作。而不是牙防組自己來組織開展活動。”
毛羣安隨後還表達了對牙防組工作的認可,他說:“我們對它(牙防組)在我們指導下的業務工作的開展較爲滿意。”但是,“對極個別的,特別是牙防組負責人員和有關工作人員超出了原定牙防組的工作職責,在財務管理方面出現的問題,衛生部應該承擔一定的監管責任,與此同時,衛生部也對有關的司局提出了批評”。
“牙防組事件”產生連鎖效應
在昨天的一紙審計報告下,“牙防組事件”畫下了句點。但實際上,“牙防組事件”還不會就此平息下來,它所引發的連鎖效應一一顯現。作爲其負責和監管部門的衛生部已開始由此部署和進行下一步工作,試圖堵住由其連帶出的各項漏洞。
效應一|經濟問題牽出“牙基會”
毛羣安在昨天表示,在此次審計過程中,發現牙防組的一些經費是通過中國牙病防治基金會(以下簡稱“牙基會”)的賬戶轉進轉出的,“所以我們已將對牙防組的審計問題延伸到了牙基會”。
關於牙基會的問題,毛羣安表示,牙基會是法人機構,它的管理是按照國家社團管理辦法進行監督。牙基會收取的一些經費,以及牙防組所籌辦的一些宣傳活動與牙基會有財務的聯繫,按照有關的規定,這是屬於違反社團組織的財務管理規定。但由於負責人對財務管理有關的規定缺乏瞭解,而導致了上述問題存在。
效應二|修訂口腔保健品認證辦法
“牙防組事件”後,“我國的牙防事業還要繼續”。昨天的會上,毛羣安反覆強調這句話。
對於口腔保健的工作,衛生部已成立口腔衛生處。與此同時,衛生部目前正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口腔保健品的認證管理辦法”和“口腔保健用品功效檢測的標準”等規章制度和標準,以進一步規範口腔保健品的認證工作。
毛羣安表示,口腔保健依然是非常重要的公共衛生工作。據瞭解,本週衛生部疾病預防控制局將召開牙病預防的專家討論會議,並探討牙病預防如何進行,同時繼續推動這項工作。
效應三|清查衛生部所屬非法人機構
衛生部將“牙防組事件”定性爲“牙防組所犯的錯誤,就是個別的負責人超出了當初所設立牙防組所規定的工作範圍”。而由此,衛生部所負責和監管的其他非法人機構,正面臨着被調查和清理的命運。
毛羣安表示,中國的牙防事業還要繼續,首先就是對於衛生部所負責的、專管的一些法人組織和非法人組織要進一步加強管理,特別是要加強財務方面的管理。對於非法人機構,衛生部將重點查看非法人機構的活動範圍是不是它成立之初所樹立的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