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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英政府的理念——積極不乾預
當時主政的是麥理浩,香港任期最長的一任港督,由1971年11月至1982年4月。他不像前任的港督都是殖民地事務部模塑出來的官僚。外交官出身的麥理浩一定知道,在當時的世界,保留著殖民地並不怎麼光榮。二戰後,全世界去殖民化,英國本土已建立福利社會,工黨長年執政,學者和意見團體如費邊社都在70年代發表報告書,要求殖民地政府為香港提供善治,大氣候使然,大概後期殖民官也難免感染到老家的主流價值。
可是香港的自我完善步伐當時不見得都很超前,有些建設還落後於鄰近地區。我在1978年底仍在寫文章,聲援基督教工業委員會爭取婦女有薪分娩假期,香港的這方面法例的制定在時間上晚於中國大陸、臺灣、印度、新加坡、菲律賓、泰國和斯裡蘭卡等地。可以說,殖民地的改革不一定是基於某些普世價值或願景藍圖,而是漸進、實用主義甚至機會主義的與時俱進。
麥理浩第一份施政報告已強調公屋、教育和社會福利的優先性,可是碰上經濟衰退,計劃都要延後或修改,幸而隨後的經濟快速成長增加了麥理浩的底氣。
當時的財政司是夏鼎基,他就是說『積極不乾預』那名句的人,任期大致跟麥理浩一樣,由1971年至1981年,可以說有麥理浩就有夏鼎基,是分不開的。這樣,我們纔看得出,後來有人把積極不乾預等同放任主義或洛克式極簡政府是不對的。若果當年麥理浩用後來的自由市場基本教義派的理解去解讀積極不乾預,就不會有他主政下進取有為的強政府。
不過麥理浩也有所不為,不學日本、臺灣、韓國、新加坡那樣制定工業政策,不直接補貼或保護個別產業,對經濟活動管得比較有節制,並在財政上量入為出。換句話說,積極不乾預只適用在經濟范圍,政府在市場失靈情況下要積極去矯正,卻完全不妨礙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公帑轉移支付,對壟斷性事業如海底隧道實行公有制,主導資產性投資如建公屋,推動該有的現代化基本建設包括提供福利保障、公共醫療和公費教育等等。我們可稱當時的政府行為是務實的進步主義。
1961年香港的人均年收入是582美元,1969年首破美金1000元大關,1971年到1981年更昇了6倍。有趣的是,70年代經濟增長速度高過回歸後的十年,但貧富差距基尼系數卻能維持在0·43,還是很高,但已較五六十年代為低,更遠低於1997年至今。這大概部分是由於麥理浩政府的進步主義政策有助緩和貧富差,卻沒有箝制經濟增長。
法治和自由,逐步奠定
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機制,開始得比較早,一向是殖民地的特點。上世紀70年代中以後,法治因為廉政而更有說服力,成為香港被公認的最重要機制,
香港沒有報刊書籍出版的事前檢查這回事,雖然在1967年『反英抗暴』期間政府曾查禁過左派報紙,到1987年纔取消報刊管治法,並在1974年禁映過談文革的國語片,但言論尚算自由。上世紀70年代確還有壓抑公民集體行動的殖民地惡法,比如三個人一起可構成非法集會罪,工會不准把會款作政治用途、不准與外地勢力勾結等等,不過人身保障及言論、遷徙、就業、學術、信仰自由遠勝於同期的其它華人及東南亞地區。
殖民地政府的改革,在麥理浩的前任戴麟趾時期已開始,不過,用力最大、開花結果的是在麥理浩任內。從麥理浩政府所遇到的阻力,我們可以推想到,政府若是自主性旁落,管治成績也難彰,就算不至於利益輸送,也會因為不想冒犯特殊利益集團而不思作為。
殖民地原有的法治和自由,加上上世紀70年代的善治和現代化基本建設,維系了資本主義香港的高速發展,雖然仍有不絕的弱勢群體維權抗爭和行業的工業行動,卻大致上實現了當年大多數港人的核心願望,即繁榮安定,在此基礎上,許多居民的自我感覺也越來越好,視香港為家,認同香港。
可惜的是到80年代中,大家在紛紛總結香港『成功』經驗的時候,對既有的善治與現代化基本建設視作理所當然,卻沒有充分認識到70年代的務實進步主義對香港繁榮安定的貢獻,好像香港是自自然然奇跡般的變成善治的世界城市。在當時大行其道的自由市場基本教義派思想引導下,本地的商界精英把香港的成功經驗庸俗化,遮蔽了麥理浩而單獨引用夏鼎基,更常把後者的積極不乾預抽離語境,成了保守意識形態的咒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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