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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不變——80年代模式不變
新香港從此定型
香港終在上世紀80年代初完成轉型,麥理浩和撒切爾夫人捧上去北京談判的,正是這個新香港。
跟之前香港頻密的轉型不一樣,這一年代定下的新型態一直延續到今天,可以說是一次長達二十多年的定型,就是今天大家一般所認知的香港:
經濟——由從事制造業的地方城市進階為金融及服務業為主的世界城市;
社會——由移民、過客社會變為長期定居者的市民社會;
文化——由依賴進口文化的邊城發展成為生產並輸出本土文化產品的特色文化中心;
政治——由英國的殖民地走向自治城邦。
這一年代的大趨勢及一些重要決策,對今日香港有著正面與負面的重大影響,像雙刃劍。
內地改革開放後,香港大批工廠北移,制造業不再是香港的支柱產業,工業勞動需求急降,香港以國際金融中心自居。80年代至1997年可說是香港人的鍍金年代。紙醉金迷下,一時不察覺失去制造業、迷信市場萬能、不思扶植新產業、染上經濟偏食癥的全球城市,正走在劈腿般的貧富兩極化軌道,這點到1997後清楚呈現。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附件三,限訂殖民地政府在97前每年售地不得超過50公頃,以前是按市場需求售地,歷年都超過50公頃。人為地硬性減少供地,香港平均樓價由1984年到1997年昇了14倍。自此地產為王,騎劫了香港經濟,房價高則傷民、傷競爭力,低則傷貸款按揭的中產業主,傷市面繁榮,騎虎難下,港人投機成風,創實業的意願萎縮。
香港與內地之間的邊防,在上世紀50年收緊,不過,內地人只要能到達香港市區,就可以成為本地居民,稱為『抵壘政策』。內地三年災害後期,大批粵人湧進香港,港人熱淚盈眶的拿著乾糧往新界北部接濟他們,有如自己親人,當時稱他們為難民而不是非法移民。文革和1967年香港『反英抗暴』後港人心態有所改變,到70年代,與經濟快速增長配套的是本土文化興起,加深了身份認同。到1980年,抵壘政策被取消,自此大陸人、香港人,合法移民、非法移民就分得清清楚楚,港人邊界觀念牢固化,對內地的心情卻更是矛盾,欲迎還拒,輸打贏要。
基本法不可輕言修改
上世紀80年代對今日香港影響最大的,是1984年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和1985年開動、90年初由全國人大通過的基本法。
回想起來,能達成這樣的基本法是香港的幸運,顯示了當時中央政府想玉成順利回歸的心願,有了它纔有回歸後特區高度自治的局面。從現實主義的角度,我們甚至可以說當年不可能修出比現在這份更理想的基本法了。甚至可以假想,若改到今時今日纔去制定基本法,香港特區不見得能拿到比當年更好的條件。所以,港人不要輕言修改基本法。
『50年不變』並非安撫
從結果看,這份基本法是在國家主權和國情底線上,保留了80年代末香港的幾乎所有制度特性——除了下文將談到的行政首長和第二十三條兩大項外。中央政府和起草者當時似都在一起認同一句潛臺詞:80年代中後期的資本主義香港很不錯,主權回歸後我們把它盡量整個保存吧。
所以有鄧小平那句名言:五十年不變--那不變是指80年代的香港模式。
當時,中央政府決定把第一個內地特區選在緊貼香港的深圳,明言是要向香港學習,這個重大的具體政策可以印證當時鄧小平對80年代的香港有深遠的寄望,五十年不變不只是安撫港人的權宜之計。
鄧小平到90年還說基本法是『創造性的傑作』,說明他對基本法的滿意,故此,我們可以說基本法所體現的,是鄧小平和中央政府對香港特區的全面想法,這包括對香港民主的保證。
基本法的微妙處,是它把香港80年代已啟動的民主進程也動態的涵蓋進去。在基本法起草期間,有人要求盡快實現特首和立法會普選,也還有人反對普選甚至民主,但基本法對兩邊的意見都不采用,在最終目標上與不可逆轉的方向上完全肯定特首立法會雙普選,但是在推行進度上要求循序漸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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