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給牛肉麪限價,蘭州市物價部門被指責爲涉嫌干預市場。據《人民日報》報道,蘭州市物價局針對質疑的最新迴應是:經過調查取證後,我們認爲,此次波及全市的牛肉麪漲價行爲已經涉嫌串通漲價,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顯然,假如牛肉麪老闆們真是在“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政府有關部門也確有必要干預一下。可是,如何證明牛肉麪老闆們在相互串通、密謀漲價呢?蘭州市物價局說是經過了“調查取證”,想必也應該掌握了一定的證據。
於是,這些證據,以及如何進行的“調查取證”,蘭州市物價局有必要向公衆說明。但到目前爲止,除了“漲價的過程頗爲巧合,各個麪館漲價的幅度一樣,而且漲價時間也都是6月16日上午”,有關部門並未給公衆提供更多的信息。
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是商家夢寐以求的,絕不僅是牛肉麪老闆們的理想。問題是,這樣的企圖除了要受行政以及法律制約,還因爲相互串通的成本太高而難以實現。
估計蘭州數以萬計的牛肉麪老闆們,不太可能召開串通漲價大會,可行的做法是,少數幾個人開個串通漲價會,更多的人則心領神會了會議精神。這就是經濟學謂之的“默契串謀”。但假如真的存在這樣的串謀,物價部門卻仍然大可不必採取統一限價的打擊方式,在一個門檻極低而又充分競爭的市場上,只要打擊那幾個密謀串通者,就可以收到維護市場秩序的效用。
串通成本太高的另一個含義是,謀求利潤最大化的衝動,使得即便認識高度統一但人數衆多而又處於相互激烈競爭的商家,在實際行動上絕不可能也高度統一。因爲有人企圖串通漲價,還有人說不定正算計着趁機薄利多銷呢!充分競爭足以使得價格恢復到一個各方能夠接受的水平。這就是博弈論“非合作博弈均衡”。
無論是否存在“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爲,以政府限價規制充分競爭的市場,都是不給政府形象加分的辦法。惟一可理解的倒是,這是最能夠顯示咱們政府有力量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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