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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結果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審計署對教育部2006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進行了審計,並抽審了9個所屬單位。
一、基本情況
教育部爲中央財政一級預算單位,部門預算由部本級和103個二級預算單位及項目執行單位的預算組成。
審計結果表明,教育部2006年預算收支基本符合國家有關預算和財經法規的規定,會計處理基本符合會計法、相關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規定,能夠認真整改以前年度審計發現的問題,進一步完善了內部控制制度,加大了對直屬高校的財務監管。但審計也發現一些需要加以糾正和改進的問題。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59.51億元預算資金年初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
在教育部2006年度預算中,年初未落實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預算資金59.51億元,其中“教育振興行動計劃”預算45億元、“大中小學修購專項”預算12.4億元、“宣傳文化發展基金”預算1.82億元、“科技三項經費”預算2900萬元。
(二)所屬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未經批准自行調整項目預算380萬元。
2002至2004年,該校以校園環境整治、基礎設施建設、學生公寓17號樓三個項目基建貸款8000萬元的名義申請並獲得財政給予的貸款利息補助資金380萬元。但實際並未貸款,上述380萬元利息補助資金被用於該校其他建設項目。
(三)所屬北京語言大學項目預算執行進度緩慢,造成財政資金914.9萬元多年閒置未用。
2002年,該校以留學生食堂改造項目基建貸款的名義申請並獲得財政給予的貸款利息補助資金450萬元。至審計時,該項目仍在設計論證階段,尚未開工,也未貸款。上述財政撥款已閒置四年以上。
2003年,該校以留學生公寓項目基建貸款的名義申請並獲得財政給予的貸款利息補助資金500萬元。該校實際在2006年才貸款。截至2007年1月,該項目支付貸款利息35.1萬元,財政給予的貸款利息補助資金結餘464.9萬元,且閒置三年以上。
(四)所屬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助學貸款利息補助預算編制不準確,形成財政資金結餘1.68億元。
該中心在編制中央部屬高校助學貸款利息補助預算時,未統籌安排以前年度的結餘資金,編報的當年利息補助經費預算也超出實際需求,造成大量結餘。2006年底,該中心助學貸款利息補助賬面結餘2.89億元,在扣除跨學期應付未付的風險補償金和銀行利息補助後,累計結餘資金1.68億元。
(五)所屬北京郵電大學未辦理基建立項和徵地手續,自行決定並投資1.47億元建設宏福校區。
2002年,該校在未辦理基建工程立項手續和土地徵用審批手續的情況下,自行決定在北京市昌平區七家鎮鄭各莊村建設宏福校區。2003年,採用以租代徵方式佔用該村集體建設用地300畝開工建設。目前已建成行政辦公樓、教學樓等項目,建築面積44 626平方米,投資共計1.47億元。
三、審計處理情況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審計署已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對年初預算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問題,要求與財政部協商,儘快採取措施,規範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對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未經批准自行調整項目預算的問題,要求追回資金,報財政部批准後,重新安排使用;對北京語言大學項目預算執行進度緩慢、造成財政資金多年閒置未用的問題,要求督促該校加快項目進展,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助學貸款利息補助預算編制不準確、造成財政資金結餘的問題,要求今後編制年度預算時,首先安排使用結餘資金,準確測算經費需求,提高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對北京郵電大學自行決定建設宏福校區的問題,已轉送國土資源部、教育部進一步處理。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審計署建議:教育部應加強部內有關司局和項目單位的協調工作,加強與財政部等部門的溝通、協商,做好項目篩選和審覈工作;加強項目預算審覈把關工作,科學、準確編報預算,避免因預算編報不實形成大量資金結餘;加強對高校的基本建設管理,督促所屬單位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教育部在審計前開展了自查,並糾正了自查發現的問題。對這次審計發現的問題,教育部高度重視,多次召開會議專題研究整改措施及其落實情況。對年初預算未細化到具體單位和項目的問題,與財政部進行了多次協商,已於7月份前完成今年項目預算的細化工作,並將資金撥付到項目單位;對中國地質大學(北京)未經批准自行調整項目預算的問題,已於2007年6月將項目資金收回,按預算管理程序重新安排使用;對北京語言大學項目預算執行進度緩慢、造成財政資金結餘多年閒置未用的問題,要求該校嚴格按照預算執行,加快項目進展,目前該校留學生公寓等項目正在建設中,已支付貸款利息62.6萬元;對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助學貸款利息補助預算編制不準確、造成財政資金大量結餘的問題,教育部已決定聯合有關部門進行調研,提出合理改進辦法,逐步縮小計劃與實際落實情況的差距;對北京郵電大學未辦理基建立項和徵地手續、自行決定並建設宏福校區的問題,已對該校領導提出嚴厲批評,要求認真研究整改方案,儘快整改,補辦相關審批手續,並表示今後將進一步加強高校基本建設項目和投資的監督管理,督促所屬單位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杜絕此類問題的發生。
此外,對審計發現的少數管理不規範等問題,審計署另行出具了審計建議函,教育部已進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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