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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爲新版《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天津政務網) |
《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新文本日前正式向社會發布。有關人士表示,這將有助於引導用人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要求,與勞動者更規範地簽訂勞動合同。
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新版《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文本中,增加了勞動合同簽約需知,對簽訂勞動合同應符合的條件和注意事項作了詳細說明;增加了對勞動者“工作地點”、“工作職責”等內容的約定,以避免用人單位隨意變更勞動者工作地點、模糊其工作職責導致的權益侵害;增加了對勞動者工作時間和國家法定假期之外休假的具體約定;並增加了續訂勞動合同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等內容。
據瞭解,在《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新文本中,還將繳納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5種社會保險,在合同文本條款中直接進行了約定,明確用人單位的強制義務。此外,新文本對勞資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工作交接時限作了約定,明確了交接明細。
根據即將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需要,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目前正在使用的7種勞動文本進行全面清理、修改、制訂,除此次推出的《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新文本外,其他文本也將於近日陸續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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