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明工作紀律,匡正用人風氣,營造團結和諧、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爲嚴肅換屆紀律,山西省從十個方面嚴禁“跑官要官”“突擊花錢、突擊提幹、突擊進人”等不良現象發生——
嚴禁利用換屆之機“跑官要官”“買官賣官”;嚴禁在推薦考察和選舉工作中自己或委託他人以打招呼、搞串聯、請客送禮、散發個人簡歷、打電話和發短信等手段拉票;嚴禁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造謠誣陷,影響、干擾換屆選舉工作;嚴禁打探和傳播小道消息,隨意猜測和議論各級組織人事安排工作;嚴禁泄露黨委醞釀討論幹部任免等機密事項;嚴禁在換屆期間和主要領導職務變動、調整期間突擊花錢、突擊提幹、突擊進人;嚴禁通過手機短信或網絡等途徑散佈謠言、干擾投票和選舉;嚴禁任何單位、部門和個人在選舉期間向大會贈送紀念品、代金券、購物卡;嚴禁在換屆推薦、考察和選舉期間,組織和參加同學會、同鄉會等聯誼活動;嚴禁以任何形式妨礙代表行使規定權利,侵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2007年9月初,山西省各地市已將“十嚴禁”轉發到最基層黨員幹部中,有的地縣黨組織在此基礎上又根據當地情況下發了形式不同的文件,讓各級黨員幹部清楚瞭解這些要求與規定,保證換屆考察工作順利進行……
堂堂正正樹正氣,坦坦蕩蕩揚清風。
換屆工作中,各省區市黨委都重申要嚴格遵守《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在地方黨委換屆工作中進一步嚴肅組織人事紀律的通知》提出的各項要求,堅決執行在黨委換屆工作中作出的紀律規定,保證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工作任務圓滿完成。
重慶市委強調,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爲指導,認真做好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工作,擴大幹部工作民主,保障幹部羣衆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監督權;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來考察評價幹部,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嚴肅換屆工作各項紀律,市級領導幹部要帶頭遵守,帶頭營造團結和諧、風清氣正的換屆環境。
廣東、貴州、青海省委強調,要堅決執行中央和省委制訂的換屆政策,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辦事,嚴肅換屆組織人事紀律;省委常委要帶頭做好有關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湖北省委明確提出不許串聯和變相串聯、不許拉票和“拜票”、不許跑風漏氣、不許封官許願、不許違反中央決定的五項紀律要求;凡是違犯的,一經查實,不管什麼人,都要嚴肅處理。
河南省委下發通知,進一步明確換屆工作9條紀律,並連續3天在省主要新聞媒體上播發和刊登,同時公佈舉報電話,接受廣大幹部羣衆監督。
天津、陝西、遼寧、湖南、安徽、四川等省市專門就嚴肅省級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換屆期間的組織人事紀律問題,制定印發文件,作出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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