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在海外廣佈祕密監獄,使用非人道手段虐囚,“黑獄”與“虐囚”已成爲美國的符號。2007年5月,聯合國反恐中的人權保護特別報告員訪美后指出,美國出於反恐目的在阿富汗拘留了700人,在伊拉克拘留了1.8萬人,並表示了對關塔那摩灣以及其他地點被拘押者的處境、恐怖活動嫌疑人缺乏司法保障和公平審判問題,以及對恐怖分子嫌犯移送的關切,並對美國政府拒絕其訪問關塔那摩灣和其他拘留場所表示失望。(見注137)美國除了在關塔那摩灣及其他衆所周知的地方設立祕密監獄對被關押人實施慘無人道的酷刑外,在約旦和埃塞俄比亞也都設置了“黑獄”,被關押人飽受虐待。《華盛頓郵報》2007年12月1日的一篇報道說,自2000年以來的7年間,美國中央情報局曾在約旦首都安曼郊區設置祕密監獄,對被關押人進行威脅、拷打等多種形式的虐待。(見注138)據報道,美國情報機構在埃塞俄比亞祕密關押數以百計的“基地”組織嫌疑犯,被關押者來自19個不同國家,包括婦女和兒童,甚至還有7個月大的嬰兒,他們被非法遣送到埃塞俄比亞,被關在令人毛骨悚然的牢房中,一間10英尺×10英尺的監獄關押着10個人,食物少得可憐,受拷打和虐待是常事。(見注139)據《華盛頓時報》2007年12月14日報道,美國中央情報局曾使用“水刑”、模擬處決及其他酷刑對付所謂恐怖分子嫌犯。(見注140)據美國廣播公司披露,水刑把囚犯頭高腳低地綁在一個木板上,臉用塑料紙蓋上,然後開始潑水。此時,塑料紙捂住了口鼻,囚犯很快就感到窒息。《紐約時報》2007年12月7日報道說,中央情報局曾在2005年將2002年審訊兩名恐怖分子嫌犯的至少兩盤錄像帶祕密銷燬。(見注141)輿論普遍認爲中央情報局是在銷燬罪證。伊拉克女囚飽受侮辱。據報道,很多伊拉克在押女囚成爲警察和佔領軍的獵物。伊拉克人說,從中世紀以來,已知的戰爭中都沒有發生過像伊拉克戰爭中這麼多針對婦女的強姦和暴力罪行。(見注142)
美國在國際人權問題上一貫奉行雙重標準。美國動輒向別國施壓,要求別國向聯合國人權特別報告員發出永久訪問邀請,自己卻從未發出過邀請。美國一方面要求別國遵守特別訪問通行規則,即特別報告員可在不受干涉和監視的情況下訪問任何地點,與任何人交談,自己卻不遵守該通行規則,曾拒絕多名特別報告員聯合訪問關塔那摩灣軍事基地的要求。
美國迄今不承認發展權爲人權的一部分。美國雖然在1977年簽署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但至今沒有批准該公約。美國宣稱重視保護婦女兒童權利,但簽署《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已27年卻遲遲不批准,是目前聯合國成員國中僅存的7個尚未批准該公約的國家之一;簽署《兒童權利公約》12年後仍未批准,而該公約現在已有193個締約國。2007年3月,《殘疾人權利公約》開放簽署後,世界許多國家對該公約持積極態度,到2007年12月已有118個國家簽署、7個國家批准,但美國既不簽署也不批准。
尊重和保障人權是人類社會進步的重要成果和現代文明社會的重要標誌,是世界各國人民的共同追求和時代進步潮流的一個重要主題。各國都有責任爲促進和保護本國的人權作出努力,都應在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基礎上促成國際合作。任何國家都無權自詡爲人權的化身,將人權作爲對別國進行干涉、施壓和實施自己戰略利益的手段。美國將自己凌駕於其他國家之上,年復一年地發表《國別人權報告》對其他國家的人權狀況指手劃腳,而對其自身存在的嚴重的人權問題卻熟視無睹,這不僅不符合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而且暴露了其在人權問題上的雙重標準和虛僞本質,客觀上也損害了美國的國際形象。我們奉勸美國政府正視自身的人權問題,停止在人權問題上搞雙重標準的不明智做法。
(137) Preliminary Findings on Visit to United States by Special Rapporteur on Human Rights and Counter-terrorism, May 29, 2007, In: http://www.unog.ch.
(138) Jordan's Spy Agency: Holding Cell for the CIA, The Washington Post, December 1, 2007.
(139)英國《每日電訊報》,2007年4月5日;美聯社內羅畢,2007年4月5日。
(140) House Approves Ban on CIA Waterboarding,The Washington Times, December 14, 2007.
(141) C.I.A Destroyed 2 Tapes Showing Interrogations, The New York Times, December 7, 2007.
(142)西班牙《起義報》,200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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