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業主家中熱水乾管接口松脫導致跑水,該業主遂以管道施工及材質有問題為由,將供應熱水的經營單位告上法庭索賠損失。日前,河西區法院經審理認為,接口松脫系被告失於管理所致,但原告擅自封閉管道亦有過錯,雙方應負同等責任,一審判決被告單位賠償業主2710元。
付某是本市河西區某住宅小區的業主,去年3月13日,付某家中衛生間內的生活用熱水乾管因接口處松脫先後出現幾次滲漏。相關工作人員采取關閉管道閘門等措施纔制止了管道漏水。事後,付某以此次管道跑水是由施工工藝及采用材質方面的問題導致為由,將為其所在小區供應生活用熱水的經營單位本市某儲運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賠償。
被告儲運公司對此辯稱,付某在裝修時私自封閉了熱水管道是導致損失的重要原因,且付某延誤報修導致了損失擴大,其公司已及時有效地采取了維修措施,故不同意付某訴求。
法院審理後查明,2006年4月,被告公司曾就付某室內有砂眼的熱水管進行了部分更換。另外,付某在裝修住房時,用磚將前述漏水的熱水乾管進行了封閉,並加貼了瓷磚。訴訟中,經評估,付某財物損失為5570元(含拆除熱水乾管封閉物的『衛生間開洞』損失150元)。
法院認為,本案被告系案涉住房所在小區生活用熱水供水單位,其對供水設施負有維護、管理之責。案涉生活用熱水乾管接口處松脫系因被告失於管理所致,被告就此存有過錯。原告擅自封閉管道,未能及時發現漏水情況並及時報修,對於損害的發生亦有過錯,雙方應就損害的發生承擔同等責任。此外,原告主張的『衛生間開洞』損失系基於其不當裝修所產生,不屬合法損失。由此,法院根據雙方的過錯程度及原告合法損失的數額,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