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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一聲淒慘的哭叫,一場熱鬧的拔河比賽,令一個5歲男孩兒永遠失去了大拇指。
去年10月18日上午,浩浩(化名)所在的幼兒園召開親子運動會,由於幼兒園要求家長也必須參加,所以浩浩的奶奶也來了。運動會期間還組織了家長們拔河,浩浩的奶奶也跟著在一旁觀看。
浩浩趁大家不注意跑到後面幫忙,由於拔河繩子的一端被某位家長繞在了場地的柱子上,就在對方不斷拉繩子時,浩浩的右手被纏進拴在柱子上的繩子裡,大拇指當場被絞斷,鮮血當時就染紅了繩子。
『啊……我的手……』浩浩淒慘的哭聲驚動了全場,使得熱鬧的運動場頓時安靜了下來,大家見狀急忙把他送到了醫院,但是,這些努力最終還是沒有挽救孩子的手指。由於浩浩的大拇指末端醫治無效,最終被截得只剩下一個骨環。
事後,浩浩在家長的代理下將幼兒園告上法庭。開庭時,雙方就賠償數額產生了分歧:孩子的父親張先生認為幼兒園沒有盡到看管義務,而幼兒園則認為自己已經支付了近萬元的醫藥費,且召開運動會之前,已經專門召開了家長會進行安全告知,孩子的奶奶到場後也沒有參加拔河比賽,應當對孩子盡到看護義務,所以幼兒園只同意承擔部分責任。
在綜合雙方意見的同時,審判長發現雙方對事實沒有爭議,對賠償數額的爭執主要是緣於對孩子看護責任的分擔有不同理解,於是向雙方解釋:雖然孩子的奶奶當時在場,但是該項活動是幼兒園方面組織的,幼兒園仍然應當對幼兒盡看護管理義務。在事故發生後,幼兒園一直墊付醫藥費,積極配合家長對孩子進行治療,並為孩子的治療提供方便,建議雙方本著盡快解決糾紛的原則,集中精力給孩子創造一個良好的恢復和學習的環境。
經過調解,幼兒園明確了自己的責任,表示願意賠償;同時張先生也適當降低了賠償數額,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幼兒園一次性給付浩浩交通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營養費等共計7.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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