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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男子冒充警察,以被害人購買黃盤和嫖娼為由,對他們實施敲詐,並叫囂:『不給錢就給你曝光。』近日,本市紅橋區人民法院對該案進行了宣判。
2007年2月11日,被告人王某、孫祥(化名)、馬某經預謀後,竄至本市河北區幸福公園附近冒充警察,以一名男子購買淫穢光盤違法為由,向其勒索錢財。該男子稍有遲疑,王某等便以通知其親屬、予以曝光和拘留相威脅,強行向該男子索要現金人民幣1.2萬元。同年2月25日10時許,被告人王某等3人經預謀後,又竄至本市河東區南大橋早市附近冒充警察,以一名男子購買淫穢光盤違法為由,采用同樣手段威嚇被害人,強行勒索被害人現金2.1萬元。同年3月8日15時許,王某、劉某等多人經預謀後,竄至本市南開區冶金路附近冒充警察,以一名男子嫖娼為由,對其進行敲詐。之後,王某等以通知其親屬、拘留相威脅,勒索該男子現金1萬元。
去年5月24日,被告人劉某因購買毒品被警方傳喚,在警方對其進行審訊時,主動交代了伙同他人冒充警察敲詐錢財的事實。最終,紅橋區法院以招搖撞騙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某、孫祥有期徒刑5年,其他3名被告人亦分別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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