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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從天津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本市出臺了《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規定》(以下稱《規定》)。按照規定,從今年1月1日起,為申請辦理了《外國人就業證》或者《臺港澳人員就業證》、未到達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並與本市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建立社會保險賬戶,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將享受本市市民社會保險待遇。
取得『就業證』就能辦社保
《規定》中明確指出,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及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用人單位,可以參照國家以及本市相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享受相關社會保險待遇。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從事靈活就業的,可以參照本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並享受相關待遇。外國人取得《外國人就業證》、臺港澳人員取得《臺港澳人員就業證》後,由用人單位持外國人的有效護照、臺港澳人員的《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
社保繳費轉移和本市市民無區別
根據《規定》,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參加社會保險,其繳費年限以在中國境內(除臺港澳地區)實際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年限為准。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在中國境內(除臺港澳地區)流動的,應當參照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的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手續。參保人員死亡的,其個人賬戶餘額由其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如無受益人和繼承人,個人賬戶餘額轉入社會保險統籌基金。
終止勞動關系可保留『社保關系』
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在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前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並離境的,可以保留其社會保險關系,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存儲額不間斷計息。其再次來本市工作的,可以申請續接社會保險關系,前後個人賬戶儲存額合並計算。也可以經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申請,終止社會保險關系,並按照參保職工出國(境)定居相關辦法,將其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儲存額和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實際結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
發生工傷按規定享受相關待遇
《規定》指出,在發生工傷後,市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負責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的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外國人和臺港澳人員被鑒定為一至四級傷殘,按照規定享受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以及享受供養親屬撫恤金等長期待遇,並且其常住地不在本市的,可以參照《天津市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規定》等有關規定一次性領取工傷保險待遇,同時終止工傷保險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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