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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順21歲女子對父親再婚生子產生怨恨,花15萬元僱凶弒父,昨日在法庭上懺悔求父原諒。
女兒怨恨父親
『他經常因小事對我和母親大打出手,尤其知道他和別的女人有了一個小男孩後,我對他更加反感了』
『我的錢夾裡有三張單人照,媽媽的,爸爸的,還有我的,我們三口人沒有過合影,我一直想把這三張照片合成到一起』
父親不懂女兒『我對她很好的,給她買了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她喜歡的裘皮一次就買了兩件,手裡好幾張銀行卡』,不願相信女兒會僱凶殺自己,父親堅持說女兒精神有問題,要等女兒出來帶她看病。
100平方米的房子是父親給買的,裘皮是父親給買的……即便如此,21歲的女兒還是無法原諒父親再婚,她決定僱凶殺父。
她的父親不願相信這一切,堅持說女兒產生殺人想法是得了『精神病』,而鑒定結果是女兒一切正常。
昨日,法庭上的女兒痛哭著懺悔:『父親是愛我的,(我)在看守所時,父親還來看我,給我送換洗衣服。』
女兒生怨 因父母離婚昨日8時,撫順市望花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
8時30分,3名被告人在法警的押解下走進法庭。
21歲的王鶴走在最前面,她掃視了一圈旁聽席,目光落在了一個50歲左右、穿制服男子的身上。看了一眼後,王鶴將頭深深低下。走在王鶴後面的,是她的31歲的男友李某,以及王鶴僱傭的殺手閆某。
據了解,35歲的閆某曾在2002年因搶劫罪和盜竊罪被判刑。
據檢察機關指控,王鶴6歲時,父母離異,王鶴同母親一起生活。由於生活瑣事,她與父親王林(化名)產生矛盾,積怨很深,遂產生了殺父的念頭,並將這個想法告訴了男友李某,讓其找人殺害父親。
2008年1月份,李某見到閆某,提出要閆某『幫忙打一個人』,後來還讓閆某用槍『幫忙殺死一個人』,並答應事成之後給閆某15萬元。李某還帶閆某指認了王林的住處和照片。
2008年2月,王鶴和李某決定2月20日對王林下手,當天是王鶴姥姥的生日,王林必然到場。但閆某一直關機。
2月21日,有過吸毒史的閆某被警方抓獲,繼而王鶴和李某落網。
女兒哭訴 一家人沒合影『家裡的一切都由母親承擔,她過得很苦!』法庭上,王鶴說。
王鶴的母親證實,王鶴曾說過恨不得她父親死。
王鶴說,在她的印象裡,父親性情暴躁,經常因小事對她和母親大打出手,父親雖然給她錢,但是他們之間沒什麼溝通。尤其是在知道父親和別的女人有了一個小男孩後,她對父親更加反感了。
王鶴交代自己起殺意是在2007年11月的一天。因為她沒有上班,父親知道後,又是一頓『謾罵』,她感覺到『自己日積月累的壓力突然變大』,於是產生了殺父的念頭。
『我的錢夾裡,有三張單人照,媽媽的,爸爸的,還有我的,我們三口人沒有過合影,我一直想把這三張照片合成到一起,畢竟我們是一家人。』王鶴哭著說。
在王鶴羈押期間,有關部門對她進行了精神病鑒定,結論是『事發時無精神病』。
對指控的故意殺人罪,王鶴等三人均表示沒有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