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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聞局長史亞平二十日表示,新聞局已就恢復大陸新華社與人民日報來臺駐點提出方案,在臺灣駐點的大陸媒體每次停留時間將從原來規定的限制在一個月放寬到三個月,待本月三十日“陸委會”開會決議後實行。
史亞平二十日下午在新聞局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在恢復新華社與人民日報在臺駐點方面,新聞局已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出相關方案,就她目前所知,“陸委會”主委賴幸媛對開放新華社與人民日報來臺駐點沒有意見。
史亞平局長還表示,新聞局還向“陸委會”建議,比照大陸有關方面允許臺灣媒體每次在大陸駐點爲期三個月、並可延長一次的規定,將在臺灣駐點的大陸媒體每次停留時間從原來規定的限制在一個月放寬到三個月,也可延長一次。
史亞平表示,上述方案將由“陸委會”本月三十日開會決議,一旦方案通過,即可實施。
臺灣新聞局長史亞平的這一談話得到臺灣媒體的積極評價,一些臺灣媒體打電話向本社記者表示,這是兩岸新聞交流向可喜的方面邁出的一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