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損壞公共設施』深得人心,不少市民表示——
都來做公共設施維護者
本市開展市民文明公約和行為守則的大討論不斷深入,一些市民給本報發來的電子郵件和信件,字裡行間流露出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一位署名為月季花的網民說隨著奧運會的臨近,最近我們城市市容發生了特別大的變化,可是社區花園安裝的健身設施、道路兩旁的公共電話亭卻時不時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市民公約提出『不損壞公共設施』非常必要,愛護公共設施人人有責這個觀念應該入腦入心。
市民宋振來信說,公共設施的好壞從一個側面反映著這座城市市民素質的高低,見證著這個城市的文明程度。公共服務設施是政府為提高人民生活質量,提昇城市整體品位而投資建設的,廣大市民是最大的受益者,每位公民有理由善待這些公共設施。我們在全面提昇城市形象的同時,必須努力提高全體市民的素質,在全社會積極倡導『愛護公物,人人有責』的良好風尚,使每位公民都成為公共設施的自覺維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