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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文香在法庭上抹淚哭訴
『我是母親,她是我十月懷胎生下的,我怎麼會對她那麼狠心。』一再否認打死親生女兒的戴文香昨天在石景山法院受審。檢方指控她用雙手抓住女兒欣欣(化名)腕部用力推拉,致使欣欣頭部多次沈重撞擊地面後搶救無效死亡,已涉嫌故意傷害罪。
戴文香沒有請律師辯護,被帶入法庭時,她表情平靜。她的家人均未到庭旁聽。公訴人先出示了死亡報告,上面寫明,欣欣死亡原因為鈍性外力多次作用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戴文香哭著說,她根本沒有用力推拉。
戴文香回憶,事發當天欣欣胃疼,醫生說消化不好,要多活動。晚上10點多,戴文香讓欣欣在室內地上做仰臥起坐。做了幾個後,欣欣全身發軟,她抱起欣欣想把她放床上。戴文香說,她把欣欣放在地上,鋪完床發現欣欣昏迷。隨後,欣欣被送至醫院,又轉入兒童醫院。醫生發現欣欣頭上、四肢、胸腹和背部多處受傷,遂報警。
公訴人還指控戴文香經常打罵欣欣,並出示戴文香兄、嫂和鄰居的證言,均表示欣欣身上經常多處有傷,孩子也不敢說怎麼弄的。鄰居還聽到她輔導欣欣做作業時,經常啪啪地打孩子。戴文香並不認可這些指控,她說有幾處傷是她造成的,但多處傷與她無關,『我是母親,她是我十月懷胎生下的,我怎麼會對她那麼狠心。她生病了,我是最著急的人。我心直口快,只是訓她』。
在公訴人的詢問下,戴文香承認,欣欣此前在老家由奶奶照顧,她很少回家,與孩子不是很親近。欣欣2歲時曾被她訓過,又缺乏溝通,孩子很怕她。去年春節後,孩子纔來到北京。戴文香堅持說,她對孩子很好,『雖然不太寬裕,從不缺欣欣吃穿。訓她,是因學習,我和她爸是靠體力生存,想讓她學習好,希望她以後過得比我們強。可能我的教育方式不對。』
戴文香哭泣著說,她到現在都不相信欣欣不在了,『我希望家人能理解我,我很珍惜自己的家庭。希望別人不要用這種方式去愛孩子,讓孩子健康快樂成長纔最重要』。昨天,法官未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