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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洛杉磯政府的產權交易文件顯示,陳水扁家族的確在南加州擁有房產長達十年,吳淑珍表妹夫郭漢甫1日證實扁家曾在洛杉磯擁有房屋,他並在房屋過戶給吳淑珍母親及陳幸妤時擔任公證員。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洛杉磯縣政府產權交易文件顯示,1994年12月8日,陳水扁和吳淑珍,由郭漢甫任公證員,簽名將他們在鑽石吧Bella Pine Dr.房屋產權,轉讓給吳淑珍的父母吳昆池和吳王霞。
次日,吳昆池和吳王霞在郭漢甫擔任公證下,將原來兩人共同擁有的這棟房產,轉為吳王霞單獨擁有。1996年11月21日,由郭任公證員,由吳王霞在洛杉磯簽名,轉讓給陳幸妤。
這棟房子後來以47.5萬美元(約新臺幣一千四百萬元)的價格賣給來自臺灣的張姓夫婦,但陳幸妤於2004年8月24日簽署將產權轉給張姓夫婦時,不是由陳幸妤本人簽名,而是授權別人代她簽名。
記者1日撥電話給郭漢甫詢問此事,他表示,扁珍夫婦在洛杉磯購屋也不是什麼大事情,在當時也是正當的事。但當記者繼續追問郭漢甫,扁珍夫婦是否親自前來洛杉磯處理買賣事宜,郭漢甫略微遲疑後答復,『有吧』,接著表示,感到很困擾,隨後即掛斷電話。媒體後續試圖再與郭漢甫聯系,郭漢甫以『無可奉告』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