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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檢方3日傳訊陳水扁,圖為扁帶著牛皮紙袋應訊。
據臺聯合晚報報道,臺檢方偵辦『機要費』案今天(3日)上午第三度以被告身份傳訊陳水扁到案,說明『機要費』的支領情況。據了解,在陳瑞仁檢察官起訴吳淑珍等人的基礎下,特偵組擴大追查『機要費』不需要單據核銷的『機密費』部分。這些上億元新臺幣的『機密費』是當前特偵組聯結海外洗錢疑案的追查重點線索。陳水扁今天應訊說法,將是未來起訴的關鍵。
特偵組透露,『機密費』資金流向,如流向海外,因牽涉眾多『人頭帳戶』,需要逐筆勾稽查證,案情突破的關鍵也系於此。檢方稱並不急著起訴陳水扁涉及的『機要費』案,但擴大厘清『機要費』案,是特偵組的重點任務之一。
據了解,特偵組原本於8月30日傳訊陳水扁到案,但因『830嗆馬大游行』而改在上午第三度傳訊,之前特偵組曾於7月24日、8月12日兩度約談陳水扁。至於8月15日的傳訊,則是針對扁家族海外密帳疑似洗錢案的部分,對於扁家洗錢案部分,特偵組後續仍會傳訊扁家成員進行調查。
特偵組擴大追查陳水扁涉及的『機要費』案,主要基於前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認定扁珍共犯貪污的事證。『機要費』案中需要單據核銷的發票等憑證部分,有關半數的『機密費』部分,陳瑞仁認定『視同』特別費處理。
不過,之前臺『最高法院』針對馬英九『特別費』部分,做出領據也要有『因公支出』的見解,因此,檢方認為有必要擴大追查半數的『機密費』部分。據特偵組調查,每月半數約2百萬元的『機密費』總共有1億多元,經提領後,以現金存入吳淑珍的多位『人頭帳戶』之中,是否與海外密帳有所聯結,是特偵組追查的重點。
陳水扁曾兩度接受偵訊,並引用馬英九『特別費』案為例,強調『機要費』性質與『特別費』相同,是『特別的特別費』。據了解,特偵組上午再度約訊陳水扁時,陳水扁主打費用是『機密用途』,不過,看在特偵組檢察官的眼裡,扁的辯詞,與吳淑珍被起訴時的說法雷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