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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偵查組成立當日,『檢察總長』陳聰明(右三)與特偵組檢察官一字排開合影,以壯聲勢。資料圖片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陳水扁涉嫌海外洗錢風暴越滾越大,而且包括『國務機要費』等案的偵辦都進入了新的關鍵階段。在這場風暴中,負責調查這些案件的臺灣特偵組再次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而臺灣這個變化莫測的政治環境,令這個特別組織更添幾分神秘莫測色彩。
辦要案『高處不勝寒』2007年4月2日,在臺灣島內各界的高度期待中,標榜『獨立、公正辦案』的臺灣『最高法院檢察署特別偵查組』替換『黑金查緝中心』,正式掛牌。
特偵組成立的目的,是要針對比較重大的經濟犯罪,或者是偵辦涉比較重要的高官案件。而特偵組檢察官則直接對『檢察總長』負責,不需要再經過地方法院或者高等法院,因此其辦案過程回避性強,守密性高,特別是在偵辦大案和涉高官要案時,其獨立層次為臺灣偵辦機構最高。
有媒體稱,既然是專門處理高官和涉重大案件,且倡辦案無懼權勢,特偵組就常臨『高處不勝寒』。特偵組成員日常工作壓力之大也可想而知。在特偵組成立後,已有侯寬仁、周士榆辭去特偵組檢察官一職,使得特偵組成員由成立時的10人減少為當前的8人。
『法界君子』拒私人應酬正因為特偵組是一個『特別組織』,在運作前的2007年3月20日,臺灣島內公布的10名特偵組成員,也引起各界關注。他們是來自島內北中南各地的檢察官,都有辦過大案的經驗,也相當有成績。
特偵組主任陳雲南,行事低調,不過法界評價不錯,他力挺檢察官辦案的作風,令不少人印象深刻,在法界有『法界君子』之稱。據悉,陳雲南除參加婚喪喜慶、公務拜會餐敘外,從不參加私人應酬,他解釋說:『私人應酬很麻煩,最好都省了』。
有法界人士認為,陳雲南能出任特偵組主任,可能也和他抗壓性強、全力支持檢察官有關。據指出,南投地檢偵辦前南投縣長彭百顯被控貪瀆案、竹檢偵辦聯電案時,因案件敏感,檢察官承受外界很大壓力,時任檢察長的他都全力支持檢察官依法偵辦,獲得部屬肯定。
其他特偵組成員在法界也各有正面評價,如臺南地檢署檢察長朱朝亮指揮南檢屢破大案、『高檢署』檢察官周志榮曾偵辦多起諜案、『法務部』參事沈明倫曾是查黑中心召集人,桃檢主任檢察官李海龍承辦重大弊案等都有不錯成績。
倡無懼權勢 爭議不斷按設計,特偵組應當是一個非常努力向前、不畏權勢的特別組織。特偵組掛牌成立時,臺灣『檢察總長』陳聰明更是希望特偵組能在一年中辦10件指標性的大案,以贏取民眾信任。
然而,在過去一年多來,特偵組在辦案中卻引發不少爭議,民眾對其表現並不抱有信心。從去年4月2日成立18個月以來,特偵組給各界的印象是沒有辦過什麼大案,都特別集中在特別費案上,好像變成專門偵辦特別費案的『特別費偵查組』。
特別費案雖然可說是特偵組的『代表作』,但就以特別費案而言,藍綠政治人物雖然立場不同,卻一致痛批特偵組選擇性辦案、偵辦標准不一。甚至連馬英九也控告特偵組侯寬仁等三名檢察官,涉嫌濫權瀆職。
特偵組近年偵辦的大案2007年2月13日北檢起訴馬英九,07年8月17日一審判無罪。07年12月28日二審仍判無罪。08年4月24日三審無罪定讞,認定特別費非首長薪資外的實質補貼,且需因公支出,不可私用,沒有適用『行政慣例』或『習慣法』的空間。
2007年3月南檢偵辦臺南市長許添財、前副市長許陽明特別費案,許添財獲不起訴,但許陽明因涉使用不實發票核銷遭起訴。
2007年9月21日特偵組偵結綠營四大天王特別費案,呂秀蓮、陳唐山、游錫鶡遭起訴;謝長廷和蘇貞昌則不獲起訴。
2007年10月30日前『司法院長』翁岳生以特別費支付整修住處及買魚料等,特偵組認為翁岳生以自宅當官邸,會在官邸招待外賓,認定為是因公支出,不獲起訴。
2008年5月2日陳水扁所涉及的『國務機要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分案偵辦,並在陳水扁卸任後一個小時直接將他列為貪瀆案被告。
2008年7月15日特偵組偵結綠營10名首長特別費案,杜正勝等5名首長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