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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原本是肥沃的農田(村民曾專門請人拍照留證)
村民先提要求後堵路
昭通市彝良縣征地風波:村民堵路15人被拘
近年來,昭通市彝良縣隨著建設開發步伐的加快,一些過去從來沒有遇到過的問題開始出現:在征地過程中,一些矛盾和紛爭逐漸暴露出來……
為了支持『工業興縣』發展戰略,一些農民在拿到了一定的補償金後,告別了賴以生存的土地。但很快他們發現,根據當地政府發布的文件,自己應該得到更多的補償款。
為此,部分村民開始四處反映,並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
一些村民甚至采取阻撓企業生產的方式進行抗爭和維權。
對此,彝良縣政府有關部門采取了強制性措施,10多名村民因為涉嫌『聚眾破壞公共秩序』以及『妨礙公務』等行為被拘留。
9月下旬,本報記者深入彝良縣對此事展開調查。記者近日從彝良警方獲悉,參與9月5日堵路事件的15名村民中,13人在拘留期滿後被釋放,而帶頭鬧事的管晏昌、趙慶松已被批捕,將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9月21日傍晚,彝良縣洛澤河鎮洛澤河村花椒園村民胡依瓊,站在洛澤河的一座橋頭上等候記者。
一家企業要在村裡架設一座高壓電鐵塔,村民提出了一些賠償要求。在要求沒有得到滿足的情況下,胡依瓊的丈夫管晏昌,帶著部分村民將村裡唯一的一條道路堵住了,阻止企業施工,雙方僵持了半個多月。9月5日,縣公安局的100多名警察來到現場,在勸說無效的情況下,將參與堵路的15名村民強行帶離現場。隨後,15名村民因為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刑事拘留。
9月14日,12名被拘留的村民『認錯態度較好』被釋放。而『帶頭鬧事』的管晏昌和另外兩人『拒不認錯』,仍被關押。
此前,先後有幾家媒體的記者為此事來到彝良調查。之後,關於15名花椒園村民因為堵路事件被拘留的消息陸續在一些報紙上發表。在一些報道中,媒體對彝良縣動用警力對付村民的做法提出了質疑,認為有羅列罪名和濫用警力之嫌。有媒體於今年9月16日發表了一篇題為『濫用警力對待群眾豈能屢禁不止』的署名評論,更是指責彝良縣的『警察成了利益集團的「家丁」,成了政府壓制群眾的私家「衛隊」……』
15名堵路村民被拘留
村民為什麼會堵路?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解釋是,村民以企業的汽車軋壞了村中道路為借口,向企業漫天要價,名為補償,實為敲詐。隨著調查的深入,記者發現,村民阻止企業架設電線塔的真正原因並不是想與企業過不去,而是想通過把事情鬧大後,引起有關部門對他們的重視。
2006年,由於地基下陷,花椒園部分村民的房屋出現開裂等現象,村民們認為這與山下的昭通市鉛鋅礦選礦廠(以下簡稱選礦廠)的采礦行為有關。當地有關部門經過實地調查後,認定為地質災害。隨後,在政府的協調下,14戶村民的房屋、土地被選礦廠征用,絕大多數村民從此遷往別處。
在已經拿到補償金後,一些村民發現,根據縣政府曾經發布的一份文件規定,他們並沒有得到足夠的補償。村民們懷疑,企業已經拿出了足夠的錢,只不過這筆錢被政府截留了一大半。為此,村民多次上訪、反映。
剛開始,政府有關方面還對村民提出的問題一一解答,但村民們並不相信政府的解釋,依然四處上訪。慢慢地,一些部門認為村民提出的要求純屬無理取鬧,對村民的反映不再理睬。後來,村民決定提起集體起訴,把政府告上法庭。
今年8月,選礦廠要在村裡架設一座高壓電鐵塔。獲知此消息的村民們決定阻止選礦廠架設鐵塔。並以村中道路被軋壞為由,叫選礦廠拿出10萬元修路。而一位村民更是以自家風水被破壞為由,要選礦廠賠償26800元的彩金。從8月12日開始,他們多次堵路並阻止選礦廠架設輸電線路。
按理說,這裡的土地、房屋已經被選礦廠征用,選礦廠本來是在『自己的地盤』上架設電線塔。對村民無理的要求,選礦廠當然不會接受。此間,當地鎮政府及縣上有關工作人員多次與村民協商,但村民拒不讓步,雙方僵持了半個多月。
9月5日上午,100多名防暴警察來到現場,將堵路的15名村民強行帶離。在此過程中,村民都表現得比較理智,雙方沒有發生明顯衝突。不過,也有不夠『老實』的村民,在被帶離時被戴上了手銬。
13村民『認錯』獲釋
據了解,9月5日當天,被抓走的15名村民分別是管晏昌、羅順然、趙慶松、管晏品……其中年齡最大的袁發珍已年近六旬……
和另外11名村民一樣,管晏品也是被關了9天纔被釋放出來。談及這段經歷,31歲的他不禁情緒激動,滿臉漲紅起來:『我們祖祖輩輩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從來沒有一個人乾了違法犯罪的事情被抓去坐過牢。我被抓去關了9天,真是想不通,出來後一輩子成了別人眼中的「壞人」。』說完,他拿出了由彝良縣公安局開具的『刑事拘留通知書』、『撤消案件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和『釋放證明書』等材料。記者看後發現,9月5日,他因『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刑拘。9月14日,縣公安局把他釋放出來時,以他『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為由,撤消了刑事拘留,相繼改為『行政拘留9日』和『治安拘留9日』,履行方式為治安拘留日期全部由他先前履行過的刑事拘留日期折抵。
對於為何在9月14日釋放12名村民,彝良縣公安局副局長潘毅解釋說,考慮到第二天就是中秋節,出於人文關懷的角度,釋放了12名認錯態度較好、在事件中處於協從地位的村民,讓他們回家過節。之後,情節輕微、態度較好的羅順然也被釋放。
而帶頭『鬧事』的管晏昌、趙慶松兩個人,目前已經由檢察機關深入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批准逮捕,將進一步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