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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豪很想媽媽,但是怕被說『又來混飯吃』。
按了一個指印後,豪豪的媽媽再也不願按了。
豪豪的姑姑拿著按有三方指印的協議書。
10月27日,12歲的豪豪和姑姑拿著一份媽媽簽字的協議書到鄭州市公證處,希望能夠得到公證。如果公證生效,媽媽以後便不是他媽媽了。
在遭到公證處拒絕後,三方約定在協議書上按指印。豪豪的媽媽王麗突然咬著嘴脣,大顆大顆的淚珠往下掉,按了一個指印後,剩下幾個死活不願再按了。
媽媽
含淚在『絕情書』上按指印
10月27日上午10時許,在鄭州市南陽路和生產路交叉口王麗的五金店裡,王麗和豪豪的繼父王濤剛從鄭州市公證處回來。王麗手裡拿的這份協議是一份和兒子的『絕情書』。協議上顯示:王麗從此和兒子豪豪斷絕母子關系,豪豪由其姑姑劉紅撫養,長大後對母親王麗不履行贍養義務。這份協議書上,簽著母親王麗、兒子豪豪和姑姑劉紅的名字。
因為這份協議不合法,鄭州市公證處不予公證。為了讓協議具有效力,劉紅和王麗在簽字上面按上指印。按上指印後,王麗突然咬著嘴脣,淚珠大顆大顆掉了下來。她匆匆在一張協議上按了指印後,死活也不願在另外兩張上面按了,並開始大罵她的丈夫王濤。門外圍了一圈鄰居。大家七嘴八舌勸道:『何必這樣呢,兩家人商量個辦法,一塊來照顧孩子。不管怎樣,要為孩子想想。』王濤把其他人往店外推:『沒事沒事,放心吧,她現在不按,回頭我會勸她。』
王麗捂著臉哭了,把自己反鎖在屋裡,指著王濤:『我什麼都不知道,我不當家,有什麼事你們問他!』
姑姑
親媽沒盡到做母親的義務
12歲的豪豪是鄭州市銘功路小學三年級學生。瘦瘦的,很靦腆的樣子。按理說,和他同齡的孩子早已上了五六年級了,而他卻成了班上的『大齡』學生。
豪豪一歲多時,父母就協議離婚了。豪豪的姑姑劉紅說,離婚後,豪豪一直跟著爸爸過,以前,她也常幫弟弟照顧這個侄子。『他除了不是我生的,跟我的孩子都一樣了。』豪豪6歲時,被送到了登封一家武校,每年只能回來一兩次。在這期間,豪豪的母親王麗和父親分別成立了家庭。
今年1月,豪豪的父親突然去世了。去世前,他留給了家裡幾份遺囑,其中一份寫著『存折上留有1萬元,拜托姐姐劉紅照顧豪豪』。這1萬元錢,劉紅說她替孩子存著,等到豪豪18歲時就交給他。
今年夏天,豪豪從武校退學,插班到銘功路小學上三年級。而回家後的豪豪跟著誰,就成了一個問題。
劉紅自己有三個孩子,其中一對雙胞胎正上高中。而王麗在大石橋開了個五金店,有能力照顧豪豪。劉紅認為王麗根本沒有盡到做母親的義務。『前兩天豪豪因為一點事和同學打架了,老師讓叫家長,豪豪給她打電話她不接,豪豪就離家出走了3天。』劉紅說,聽說豪豪不見了,一家人都急瘋了,他們發動親戚鄰居都上街找,她也給王麗打電話,但打了五六十個,王麗都不接。他們又到王麗的店裡找,誰知他們聽說了也無動於衷,還說『不用找,過幾天就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