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叫囂威脅女孩家人
11月5日下午16點45分,深圳新聞記者第一時間從深圳市公安局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備受關注的深圳海事局原黨組書記林嘉祥涉嫌猥褻11歲女童的案件經深圳市公安局調查,認定猥褻罪不成立,僅為酒後行為不當。
警方向媒體陳述了5點調查結果。
第一:根據當事雙方(陳小朋友和林嘉祥的陳述),林確實與陳有肢體接觸,但接觸部位,僅限於肩膀靠頸脖位置。
第二:陳小朋友擺脫林嘉祥的地點距離洗手間約有8米遠,只能看到洗手間的指示牌還看不到洗手間門口。
第三:林嘉祥身高1.79米,體重103公斤,陳小朋友能夠擺脫林的雙手,表明林當時在陳小朋友肩膀靠脖頸處施加的力量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