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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中國農地不能流轉,小產權房一直被視爲非法。關於已售小產權房的出路問題,一直爲各界所關心。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今天公開表示,嚴禁小產權房進一步發展。並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化解歷史上形成的小產權房問題。
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用地、宅基地或農地上建設起來的房屋。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所以也叫做鄉產權房。
“小產權”樓盤大多由村、鎮開發,土地成本幾近於無,且沒有繳納房地產開發相關的各項稅費,因此成本較低,售價僅爲同區域商品房的百分之四十至六十。相比不斷攀升的房價,這些價格低廉的“小產權”項目吸引了諸多購房者。據相關機構調研數據顯示,二00七年北京在售“小產權”樓盤一度佔據市場銷售總量的五分之一左右。
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十三日接受中國政府網訪談時說,所謂的小產權房就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商品房。對於小產權房,第一,小產權房不符合國家的現行法律規定,不受法律保護。第二,要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嚴禁小產權房進一步發展。第三,國土資源部要深入研究,分類分析,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來化解歷史上形成的小產權房問題。(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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