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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公開開庭審理了一宗縱火案,被告人陳某一審過堂。
這是一宗因夫妻情感糾葛而引發的縱火案,並導致兩人死亡。
被告人陳某是廣東韶關樂昌市民,其丈夫鍾某與其在樂昌市樂城香花街開服飾店的女子朱某長期保持情人關係,陳某得知後心存怨恨。
2008年2月21日凌晨4時許,陳某還不見鍾某回家睡覺,心想鍾某一定又是去到朱某的服飾店裏睡覺去了,於是頓生報復之念。她在廚房裏拿了一條塑料管,又從樓梯間拿了半瓶汽油,然後開着摩托車去到樂昌市紫荊苑步行街朱某所開的服飾店門口,將卷閘門拉開一條縫,用塑料管把汽油灌入店內,並用廢紙將汽油引燃後,迅速逃離現場。
陳某的縱火行爲造成在店內的鐘某和朱某兩人死亡,以及店內財產全部燒燬的嚴重後果。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陳某的行爲已構成縱火罪。
此案韶關中院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並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