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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兩高』發布《關於辦理商業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乾問題的意見》,其中規定醫務人員、教師以各種名義非法收受物品銷售方財物,數額較大的,將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定罪處罰。『目前,一些與群眾利益密切相關,如醫療、教育等領域,嚴重危害群眾利益的商業賄賂犯罪較為突出。』『兩高』有關負責人說,如醫生『開單提成』,收受醫藥產品銷售方以各種名義給予的回扣,教師收受賄賂等,群眾反映強烈。』
此舉一出,引發了各界熱議。從網友留言來看,對《意見》的相關規定叫好者不少,但不看好和反對者亦有之,如『限制醫生、教師受賄是板子打在了弱勢群體身上』、『上梁不正下梁歪,醫生受賄是出於無奈』等。拋開正反兩方的爭論,我們應該思考這樣一個問題:為什麼醫生和教師受賄格外受到關注,且『群眾反映強烈』?
醫療和教育在我國一直都是典型的公益性行業,也應該是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淨土,如今不僅牽扯到商業賄賂,並且似乎『相當嚴重』。在任何一個群體中,我們都不能排除個別『害群之馬』的存在,但當受賄現象成為一個行業的『潛規則』,就值得進一步深思:這僅僅是從業人員的素質問題嗎?
這說明,眼下我們的醫療教育行業,事實上並沒有真正地公益化,醫院學校更像是商業場所,醫生教師也更像是出賣自己腦力和體力的生意人。數據顯示,在2005年8659.9億的全國衛生總費用中,政府預算內衛生支出僅為1552.5億,佔總費用的17.9%,個人衛生支出則高達4521億,佔到總費用的52.2%(在1980年,上述兩項數字分別為:36.2%和21.2%)。而在教育領域,財政性教育投入佔GDP比重4%的目標長期不能兌現,甚至一度不斷下滑。不可否認,現實中醫生和教師確實工作勞累,甚至是超負荷工作,而『合理』的待遇顯得有些寒酸,既然沒有制度保障,他們不約而同地默認了『潛規則』。
這些年醫改教改無數次被放到大眾議論的焦點上,然而醫療教育的公益性依然逐步被淡化,取而代之的是『產業化』特征日益凸顯,而這一切背後,又是政府對於公益性事業的責任萎縮:既不能給公益事業足夠的投入,公共監管又跟不上。
《意見》的出臺對遏制醫療教育的商業賄賂現象無疑是件好事,但是『數額較大』的界定標准很模糊,也讓人聯想到是否『數額較小』就安然無事?要想真正遏制醫療教育的商業賄賂,道路還很漫長。(侯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