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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網專稿(記者霍豔華):個人所得稅是一項徵收面廣、影響力較大的稅種,這兩年個人所得稅扣除標準(俗稱的個稅起徵點)不斷調整,成爲了百姓關注的熱點。繼2006年1月1日起,個稅起徵點從800元調整到1600元后,2008年3月1日起又提高到2000。近日,個稅起徵點再次醞釀調整。
此次國家減稅目的是促進消費、拉動內需,因此,個稅起徵點定爲多少適宜?對經濟增長到底可以起到多少效果?天津的部分財稅、經濟專家進行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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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所得稅起徵點調整關係千家萬戶 |
個稅起徵點越高越公平?
說到個稅起徵點,可能很多人都有“最好定得高一點,這樣自己就不用繳稅或者少繳稅”這樣的想法。因此,一些專家考慮到地區收入差異,考慮到教育、醫療和房屋等方面的支出,提出的個稅起徵點定爲8000元或1萬元的觀點,得到了不少人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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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起徵點定得越高就越公平嗎?是不是起徵點越高受益更多的是“有錢人”?對此,天津財經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國稅務學會理事、學術研究委員劉植纔給記者算了一筆帳,劉教授說:“首先來說,如果將標準定爲8000元或1萬元,那麼每月賺800元,和每月賺8000元、1萬元的人,同樣都不需要納稅,這能算公平嗎?”
“另一方面來說,起徵點定得越高,納稅的高收入羣體和高收入人羣納稅額實際上都減少了。舉例來說,如果起徵點調整爲8000元,每月應納稅所得5000元的人,可以不用繳稅了,較之2000元起徵點時,他節省了25元。即(5000-2000)*15%-125=325。”
工資、薪金所得部分的個人所得稅額=應稅所得金額×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
“而如果是一個月收入爲107000元的人,按照目前的起徵點爲2000元計算,他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萬元,適用的稅率應爲45%。這個人的納稅額應爲:(107000-2000)*45%-15375=31875元。如果起徵點調整爲8000元,那麼這個人的全月應納稅所得額低於了10萬元(107000-8000=99000元),那麼使用的稅率也就降到40%,即:(107000-8000)*40%-10375=29225元,那麼這個人的個稅等於少繳納了2650元。由此看出,起徵點越高並不是‘劫富濟貧’,而是更加有利於高收入者。”
個稅起徵點據何而定?
面對衆說紛紜的個稅起徵點,應該如何制定、依據是什麼?劉植才教授進行了分析,他表示,個稅中的“所得”指個人在一段時期的全部所得扣除必要的費用之後的餘額。如何確定這個必要的費用,就是個稅起徵點的標準。
劉植才教授表示,影響個稅起徵點的因素很多,起徵點的確定不可能用一個簡單的公式計算出來。經濟發展水平、人民收入水平、物價水平等都是影響個稅起徵點制定標準的重要依據。
可能影響到個稅起徵點標準的一些數字 |
除此之外,個稅起徵點的制定還與國家財政的需要和承擔能力有關。以2006年爲例,個稅起徵點提高至2000元/月後,國家減少徵收稅款300億元。
綜合各種因素,劉植才教授表示,個稅起徵點上調幅度不會太大,不超過3000元較爲合理。
減稅可以刺激消費嗎?
國家此番考慮調節個稅起徵點標準,主要意圖旨在刺激消費、拉動內需。那麼提升個稅起徵點,到底可以對經濟有多大的拉動作用呢?天津社會科學院蔡玉勝博士表示:“無論起徵點增長到2500元,還是3000元,這個增長幅度都不算小。但是,人們能否將少徵收的稅款用於消費,纔是此輪個稅起徵點調整是否能產生效果的關鍵。”
個稅起徵點調整能否刺激消費拭目以待 |
蔡玉勝說,考慮到明年CPI指數是否穩定,醫療、子女教育等方面的不確定因素,以及“有錢先存”的傳統思想,居民的消費熱情未必會達到預期熱度。
另外,按照個稅起徵點增長到3000元計算,就算將少收的稅款全部用於消費,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不過幾百億元。而2007年我國徵收個人所得稅3185.54億元,佔GDP比重爲1.29%,區區幾百億元對GDP能產生多大的拉動作用?可以從數字中簡單看出。
蔡玉勝表示,單靠減少個人所得稅刺激消費的效果不會太過明顯,真正刺激內需、保持GDP增長的途徑還有很多,比如增加公共支出,調整增值稅出口退稅率等,這些都將比減少徵收個稅,產生更爲顯著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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