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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海淀區長周良洛因受賄1600萬元今年初被判死緩
為取得海淀區西北旺鎮的一處土地,北京億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李平向大學同學周良洛行賄200萬元。昨天,北京市二中院以行賄罪判處李平有期徒刑10年,沒收個人財產1200萬元。
周良洛曾就讀於清華大學電機系,李平是他的大學同學和好友。2002年11月,周良洛擔任海淀區區長以後,一直力推『北部地區大開發』,他同時兼任海淀區北部地區開發建設委員會主任等能夠左右土地流向的要職。
此時,李平當上了北京億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副總經理,該公司籌劃開發的『竹園』項目也在『北部地區』的規劃之中。2005年,李平利用與周良洛的關系,幫助億城房地產開發公司取得『竹園』項目。據了解,當時西北旺區域樓面地價超過8000元/平方米,而億城拿到的土地的樓面地價只有610元/平方米。
今年3月2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海淀區原區長周良洛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其妻魯小丹被判無期徒刑。法院認定周良洛受賄1600餘萬元,其中800餘萬元是與魯小丹共同受賄。
周良洛被抓後,李平也隨之落網。經查明,2006年3月和4月,李平先後兩次給予周良洛200萬元,以感謝周良洛為公司取得『竹園』項目提供的『重大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