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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要求,12月22日,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交通運輸部、監察部、審計署等五部門聯合下發通知,明確了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相關政策。 【點擊觀看全文】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海南省征收的燃油附加費改為高等級公路車輛通行附加費,具體征收辦法由海南省制定。
二、交通規費征稽機構已預征的2009年度或因政策等原因需要退還的上述交通和車輛收費,要予以全額清退。其中,屬於中央收入的收費,由交通運輸部所屬征稽機構負責清退;屬於地方收入的收費,具體清退辦法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執行。出租汽車企業向出租汽車司機收取的承包費(『份錢』)或管理費中包含上述交通和車輛收費的,要相應核減。
三、交通規費征稽機構要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繼續做好2008年12月份交通和車輛收費征收以及欠繳、漏繳交通和車輛收費的清理工作,確保應征不漏。有關征收和清繳收入要按照財政部門規定渠道全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交通規費征稽機構在2009及以後年度清理欠繳、漏繳交通和車輛收費時,可繼續使用2008年度有關財政票據。
四、各地要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含二級公路上的橋梁、隧道)車輛通行費。對確定取消的政府還貸二級公路車輛通行費收費站點,要及時向社會公布具體位置和名稱,接受社會監督。
五、今後除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均不得設立新的與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維護建設以及機動車輛、船舶管理有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各地區、各有關部門違反國家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審批管理規定,越權出臺與公路、水路、城市道路維護建設以及機動車輛、船舶管理有關的收費基金項目均一律取消。 【點擊觀看全文】
·取消公路養路費 ·取消航道養護費 ·取消公路運輸管理費 ·取消公路客貨運附加費 ·取消水路運輸管理費 ·取消水運客貨運附加費
財政部等五部門22日公布了備受關注的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政策『細則』,明確明年元旦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取消公路養路費等六項收費,並就養路費等收費清退、包含養路費等費用的出租汽車司機『份錢』問題以及如何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等問題做出具體部署。 【點擊觀看全文】
各地油價調整匯總:北京 天津 上海 廣東 重慶 浙江 湖北 福州 廈門 成都 長沙 大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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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燃油稅?
所謂燃油稅,即將現今普遍征收的養路費和其他費用合並成燃油稅,通過法律約定整合各部門間的利益關系,從而最大限度地節省能源和基礎設施開支。 燃油稅的推廣將使車輛的使用成本結構發生較大變化,先前不同車輛間幾乎一視同仁的養路費、車船使用稅等固定支出,將被燃油稅所取代。
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通知,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稅率。將無鉛汽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昇0.2元提高到每昇1.0元;將含鉛汽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每昇0.28元提高到每昇1.4元。【點擊觀看全文】
按照國務院關於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的要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19日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2009年1月1日起調整成品油消費稅政策。【點擊觀看全文】
為建立完善的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和規范的交通稅費制度,促進節能減排和結構調整,公平負擔,依法籌措交通基礎設施維護和建設資金,國務院決定實施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點擊觀看全文】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消息,根據近期國內航空煤油價格變動情況,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民用航空局發出通知,決定相應降低國內航線旅客運輸燃油附加標准。其中,800公裡(含)以上航線由每位旅客150元降低到40元,800公裡以下航線由80元降低到20元。自2008年12月25日起執行,以出票時間為准。【點擊觀看全文】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17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出臺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方案,審議並原則通過《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 【點擊觀看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決定今年12月19日零時起,將汽油零售價每昇下調0.91元,柴油零售價每昇下調1.08元。 【點擊觀看全文】
國家發改委網站發布今天發布消息稱,2009年1月1日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方案時,國內成品油價格水平不提高。 【點擊觀看全文】
據發改委網站消息稱,明年1月1日起實施成品油稅費改革,與此配套,自2008年12月19日零時起降低汽柴油價格,並稱成品油價格調整已含提高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的因素。 【點擊觀看全文】
依照發改委剛剛宣布的油價,現在93#汽油油價每昇下調0.91元,下調幅度約為14.3%,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昇提高0.8元,那麼,按照以下算法,則家用轎車開征燃油稅後每年節約了1486元。 【點擊觀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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