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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東北的一名竊賊,多次深夜爬陽臺入室強姦婦女,並實施搶劫。更有甚者,他還用搶來的手機給被害人拍攝裸照,並以發到網絡上相威脅,逼迫她們不要報警。由於該男子罪大惡極,本市南開區人民法院近日經審理後,兩罪並罰判處其有期徒刑20年。
法院查明,被告人許某系吉林省東豐縣人,以前曾多次因盜竊、搶奪被判處有期徒刑和勞教。來津後,其暫住本市靜海縣。2008年5月19日凌晨4時許,許某爲實施盜竊,來到南開區一棟居民樓附近,爬入4層一單元的陽臺進入室內,欲實施盜竊。當見一少女一人熟睡時,許某即生歹念。他在客廳裏拿起一把水果刀,對女孩進行威脅、恐嚇,然後對其進行毆打。在將女孩強暴後,使用“被害人如報警,這家人就得死”等語言威脅女孩,然後逃離現場。
今年6月10日凌晨4時,許某採用相同方法進入南開區另一居民樓的3樓行竊時,室內女青年被驚醒。許某發覺後,即對女青年進行毆打,並用手捂住了她的嘴。之後操起室內的一把水果刀,對女青年及與其同住的另一女子進行威脅。然後對二人分別實施了強暴和猥褻,並將女青年的手機及現金350元搶走。即便如此,許某仍不罷休,其用搶得的手機給二女子拍攝了裸照,並威脅二人:如果報警,就將裸照在網上傳發。
作案後,許某逃走。6月13日,許某來到河東區一個小區進行盜竊。爬陽臺進入4樓一個單元后,又對室內的一名女孩實施強暴並搶劫。警方於6月22日,將許某抓獲歸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許某曾因盜竊、搶奪被司法機關勞動教養及判刑改造,但其獲釋後仍不思悔改,採取攀爬陽臺鑽窗入室及持刀威脅被害人等手段,強姦婦女多人,並搶劫財物。其行爲已構成強姦罪和搶劫罪,應依法實行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