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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得沸沸揚揚要上衛視的“山寨春晚”,近日傳出無法與貴州衛視合作的消息,原因是廣電總局下發通知,要求電視臺不參與、不炒作“山寨”。
2008年12月29日,“山寨春晚”的發起人老孟宣佈取消與貴州衛視的轉播合作。記者前天致電“山寨春晚”組委會,接電話的女士表示取消與貴州衛視的合作,是爲了保證“山寨春晚”的“草根”性。貴州衛視的高層則表示,取消與“山寨春晚”的轉播合作,主要是因爲廣電總局下發了“不參與、不炒作‘山寨’”的通知。貴州電視臺高層負責人透露:“全國各家電視臺都收到了廣電總局的通知,自然都會受到影響。我們和‘山寨春晚’整臺晚會的合作肯定沒有了。”
記者採訪了一些省市級電視臺的工作人員,他們都表示已經收到了廣電總局封殺“山寨”的通知。西安電視臺的主持人小魚表示,他們的節目已經不允許再做“山寨”的內容了,“我們之前策劃的‘山寨電影節’也都發不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