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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新在庭上後悔流淚,表示要好好學習法律。
被炸成碎片的信,是由警方一張張粘回去的。
去年引發社會關注的廣州『8·21』公交車爆炸案昨日上午在海珠區法院開庭審理。一男子將自制的定時炸彈放到了125路車上引爆,目的竟然是因為想逼廣州某報透露六合彩『特碼』。為了達到目的,他甚至寫信以市民安全為要挾,要求市長張廣寧對該報社施加壓力。昨日,該男子承認了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但他強調自己試圖阻止爆炸,下車後立即報了警。而辯護人則提出對其精神狀態做司法鑒定。此案將擇日宣判。
檢方指控
黃新,男,25歲,漢族,廣西賓陽縣人,文化程度初中。曾經在2007年因為盜竊被判處了5個月的拘役。據海珠區檢察院指控:黃新因諸事不順,為發泄其對社會的不滿和威脅廣州某報社透露六合彩"特碼",於2008年8月21日15時許,將一個帶定時器的爆炸裝置,放入一輛車牌號為粵A51788的125路公共汽車的左後輪處座位下。16時許,當該車行駛至海珠區燕翔路段時,爆炸裝置發生爆炸,車板被炸開一個23×12CM的洞,車上司機古某某及唯一乘客劉某某均無受傷。同月22日7時許,黃新被公安人員抓獲,公安人員在其暫住地本市花都區花山鎮兩龍二隊7號303房繳獲另一個帶定時器的爆炸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