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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糾纏不清的發生在親兄弟之間的合伙糾紛案經歷了13年的紛爭之後,依然沒能風平浪靜!近日,根據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再審孔憲彭訴孔憲橋合伙糾紛一案。錯綜復雜的案情讓不知內情的人一時之間難辨是非,而在法庭之外,那場發生在兄弟、父子之間的親情與利益的衝突,仍在繼續……
出身:做小工做出房產大道
紛爭發生在1996年,目標是當年合伙開的房地產公司的股權。故事的兩個主人公雖然是親兄弟,卻有著截然不同的性格特點,三弟孔憲彭張揚而外向,二哥孔憲橋沈穩而老練。
比弟弟孔憲彭大四歲的孔憲橋,從小就是一個懂事的孩子。當年的孔家只不過是廣州郊區一戶普通的農民家庭。早熟的孔憲橋小小的年紀就要騎著自行車從江高鎮到廣州市區裡賣菜掙錢,來回路程數十公裡。
那時,孔父常帶著村裡的人到建築工地幫工,孔憲橋也會跟著去做點小工。他對建築設計的興趣就是源自這段經歷。
高中畢業後,孔憲橋顯示出了在建築設計上的天賦,自學學完了大學的工程設計全部課程,並從那以後,開始做起房地產開發。
孔憲橋事業成功後,日夜為弟弟操心,他還為弟弟疏通關系,讓弟弟上了大學,學的專業是土木工程。孔憲橋希望孔憲彭學成後,到他的公司來幫忙。『我太寵他了,現在回想起來,不是好事情。』孔憲橋說道。
爆發:7萬定金引發兄弟矛盾
孔憲橋依然把孔憲彭稱為『三弟』或者『弟弟』。『他不認我們,但是他畢竟還是我們的親兄弟。』孔憲橋說道。
孔憲橋告訴記者,1986年到1990年之間,他已經承包了廣東長城建設總公司綜合處房地產開發部,並和別人合作開發了8個項目,而孔憲彭開始加入他的工程項目中,則始於1992年的『麥竄工程』。
『當時,我已經拿下了那個項目,就讓我弟弟去交7萬塊的定金,可是沒有想到,他在交錢的時候,卻寫上了自己的名字,並說這7萬塊錢是他自己出的。從那以後,他就開始說自己是公司的股東了,可是從頭到尾,他就從來沒有出過一分錢。』孔憲橋一再強調。
『他在公司裡幫我做事的時候,有些東西要托別人做,就讓他去負責聯系,可是就在別人快要完成的時候,他卻假借我的名義,告訴別人事情不用做下去了,然後就將費用給私吞了。結果,我的很多朋友就找到我罵我無恥,說我怎麼能這麼不講信用!』
……
二哥:公司敗落不再風光
再也無法容忍孔憲彭的胡作非為,於是孔憲橋在征得了父母的同意之後,提出了給三弟一筆錢,讓他退出公司,自己創業。孔憲彭和幾個合伙人商量之後就提出了退股的要求,並在1995年5月6日簽訂了《退分股意向書》。
孔憲彭提出了要兩百多萬現金。孔憲橋想了一下後,就給了孔憲彭365萬元。
『此外,我還給了孔憲彭汽車、土地和房子,他之前還以各種名義從公司裡面拿錢出去,這些加在一起值180多萬元。』孔憲橋說。
但是誰也沒有想到後來事情的發展。在簽訂了意向書之後的一天,孔憲彭竟然在凌晨3時,帶著一幫人,來到了公司的辦公室,將值班人員控制之後,把公司所有的檔案資料席卷一空,以至於孔憲橋的公司根本無法正常運作下去。
從此,公司的狀況一落千丈。
如今的孔憲橋因為身陷兄弟之間的官司、欠下巨額債務等問題,已經不再是當年風光的老板了。『我現在都是靠在外面接些小工程來做,掙錢糊口。』
三弟:討回權益不能留情
孔憲彭的現狀也並不比自己的二哥好多少,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
在孔憲彭的描述中,當年的他確確實實成功過,事業蒸蒸日上,資產曾經達到數億,但是由於內部紛爭,導致了事業的一落千丈。所謂的內部紛爭對象,當然指的就是他的二哥孔憲橋。
外人看來,現在的孔憲彭渾身上下都無法讓人和『一個成功的房地產商人』聯系在一起。『那都是過去的事情了。』孔憲彭說道。
孔憲彭認為,當年的二哥,通過各種卑劣的手段,篡奪了他在公司的地位,所以他要和二哥爭到底,討回自己的正當權益。
孔憲彭還認為,除了二哥孔憲橋以外,就連大哥和父親都對他充滿了敵意,所以,他也不能手下留情。
『老爸包二奶的錢都是二哥出的。』孔憲彭說的這句話,讓記者印象深刻。
輝煌:曾合伙開了6間公司
孔憲彭確認『麥竄工程』的存在,但是他堅持當年的那7萬塊錢是他出的,是他當時所有的積蓄。這7萬元究竟是誰的?在17年後卻成了兄弟倆爭執不清的難題。
先不論誰付了那7萬元,兄弟倆合伙開公司確實是事實,公司一度紅紅火火,也確實是事實。
隨後的日子裡,兩兄弟共合伙成立了6間公司,注冊資金近3000萬元。在那幾年裡,他們共開發了20多個房地產項目,如麗景山莊、榕溪花園等樓盤。
但是隨著事業的發展,兄弟之間的問題開始出現,並且越來越嚴重。
孔憲彭憤怒地說,當年的孔憲橋在公司內部到處安插親信,並且隨意支取公司的資金,最多的一次,孔憲橋直接從公司提取了800萬元的現金挪為私用。
不過,讓人難辨是非的是,針對孔憲彭的同樣的指控也從孔憲橋那裡說了出來。最終,兄弟的決裂成為了定局。
1995年5月6日,孔憲彭、孔憲橋等人簽訂了前述的那份《退分股意向書》。
雖然在這份意向書上簽了字並且拿到了365萬元,可是孔憲彭卻仍然不能服氣,認為自己作為公司的創始人,不能僅僅拿這點錢就被二哥逼走。
於是1996年1月29日,孔憲彭以合伙糾紛為由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令其兄孔憲橋除已給付的365萬元退股金外,再給付他1200萬元,還不得侵犯他的公司權益。
從此,兩兄弟開始了這場長達13年的官司。
父兄:一邊倒支持二哥
在兩兄弟的紛爭中,父親和大哥一邊倒地支持孔憲橋。
孔家大哥孔憲炳溫和而內向,不善言辭,在兩個弟弟的公司如火如荼的時候,他也只不過在公司裡面做了一個普通的司機。
孔憲炳告訴記者,當年的孔憲彭一分錢都沒有出過,根本沒有資格再來要錢。在他的眼中,三弟孔憲彭是個不學無術的人,而二弟孔憲橋卻有著真纔實乾的能力。
『我二弟是個很活躍很有能力的人,從1986年開始,他就經常能夠拉到一些工程來做,所以慢慢就把公司給做起來了。沒想到三弟這麼沒有良心,居然獅子大開口來向二弟要錢,那是二弟的公司,他一分錢都沒有出過。』
孔家的父親脾氣更為火爆,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再審法庭上,他不僅數次不顧法官的呵斥,起身怒罵三兒子,甚至還企圖衝到審判區去打孔憲彭。
『要不是安檢把我的東西給收了,我在這裡(指法庭上)就把他給宰了。』父親對於兒子竟然恨之入骨。對於二兒子,父親則有著深深的愧意,懊悔自己當年讓孔憲橋將孔憲彭收到公司裡幫忙。
案件的訴訟經過
1996年1月29日孔憲彭起訴,要求法院判令孔憲橋補償其1200萬元,同時停止侵犯其公司權益。
1998年7月14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孔憲彭敗訴。上訴,無錢交上訴費,判決生效
2001年7月2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再審
2002年9月25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
2004年12月14日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再審判決,維持原判。再上訴,無錢交上訴費,判決生效
2005年4月5日向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申請抗訴
2006年3月1日省檢抗訴
2006年5月31日省高院受理
2006年12月1日應結案日期
2007年8月28日省高院第一次開庭審理
2008年10月28日第二次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