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扁家洗錢弊案,案情有重大發展。臺北地院21日將審理扁家洗錢案,首度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三名被告。據透露,陳致中及吳景茂日前已早一步向特偵組請求認罪協商;其中,吳景茂同意說出搬走7.4億現鈔過程,另陳致中則願交代扁家匯往歐洲的5.7億流向。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由於臺北地院審理扁家洗錢案,21日就會傳喚陳致中、黃睿靚、吳景茂三人。若三人先前向特偵組承諾願認罪協商的心意不變,三人極可能在準備庭上當庭認罪,尋求認罪協商。
陳致中、黃睿靚夫婦在2008年間,曾經委託律師兩度向特偵組遞出陳報狀,表示願意依據“刑事訴訟法”有關認罪協商規定,向檢方說明扁家海外資金來源。
據指出,陳致中在陳報狀中,表示願意交代5.7億資金流向、他在美國的四個賬戶,並同意配合將錢匯回臺。陳致中兩度遞狀後,辦案人員在法院開庭前,事先已經傳喚過陳致中及黃睿靚,瞭解陳致中願意認罪協商的程度及內容。
據瞭解,陳致中已向辦案人員交代5.7億的流向,也願意協助將錢匯回臺;但特偵組因5.7億的資金流向,將是扁案下波偵查重點之一,因此拒絕透露陳致中的供述內容與案情細節。
此外,吳淑珍胞兄吳景茂、陳俊英在去年特偵組起訴之前,就委託律師向特偵組請求認罪協商。辦案人員也已經傳喚過吳景茂、陳俊英夫婦。
據瞭解,吳景茂、陳俊英2008年12月初,在扁案起訴前,就委託律師向特偵組請求認罪協商。辦案人員隨即傳喚吳景茂、陳俊英夫婦,兩人坦承長年幫妹妹吳淑珍當人頭匯款洗錢,也願說明搬走7.4億現金細節。
辦案人員當時因扁案起訴在即,並且已將7.4億洗錢案列爲扁案下波調查目標,因此沒有正面答應吳景茂夫婦請求,但承諾會在法院開庭時向合議庭法官提出申請。